父母成為家暴受害者的情況在新加坡「並不罕見」 施暴者年齡也越來越輕

2023/08/17   •   4050閱
孩子對父母施暴的案例日益增多,不只在社會各角落上演。專家指出,這與家庭暴力、模仿行為以及青少年接觸暴力內容有關。許多受害者父母選擇默默忍受,但尋求幫助的途徑也正在增加。了解父母被子女家暴的現狀,有助於我們建立支持系統,平衡管教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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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對父母施暴的案例不時在社會各個角落上演。(海峽時報檔案照)

作者 王震宇

到家庭暴力案件,一般人先聯想到的可能是毫無還手之力的孩子遭到虐待,施暴者也很可能是孩子的父母。

這類案件近年來在本地的確有上升的趨勢,一經報道,多半引起許多人在網上留言表示憤怒。

但更不為人知的卻是:「角色對調」的案例,即孩子對父母施暴,其實也在社會上演,接受媒體訪問的專家甚至直言:這種情況並不罕見。

目前雖然還沒有新加坡父母被子女家暴的具體數字,但有數據顯示,縱觀全球,類似的案件預計在5%至21%的家庭里發生。

兒童產生暴力傾向,與耳濡目染有關

今年6月,新加坡就有一名16歲少年承認三項毆打母親的控狀,以及一項以菜刀威脅要殺她的罪名。

案情顯示,該少年早在12歲至13歲期間就頻頻對母親施暴,但後者從未因此而報警,直到2022年11月時情況進一步惡化,少年把母親打到肋骨骨折、嘴唇流血,還試圖用菜刀砍向她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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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指出,一些孩子可能是在成長過程中親眼目睹周遭的人被施暴,以致長大後「有樣學樣」。(新明日報示意圖)

不少心理學家和從事反家暴相關職業的專業人士認為,孩子產生暴力傾向的一個原因可能是在成長過程中,親眼目睹周遭的人被施暴,因而「有樣學樣」。

由加拿大心理學家亞波特班度拉(Albert Bandura)提出的「觀察理論」就提及,兒童會從周圍的生活環境中學習和模仿他人行為,尤其是邁入青春期之前的兒童。

也就是說,如果他們看到暴力事件,甚至被施暴,就可能對他人施加暴力。

第二個原因則與社交媒體和網絡遊戲等平台有關。

新加坡反家暴協會會長丹尼爾洛佩茲日前在一篇評論中指出,青少年接觸這些平台上的暴力內容,會顯著影響他們的行為,促使他們使用暴力來實現目標或表達自我。

他引述荷蘭烏得勒支大學的一項研究說,含有暴力元素的電子遊戲,與孩子展現攻擊性行為有著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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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顯示,含有暴力元素的電子遊戲,與孩子展現攻擊性行為有著密切關係。(海峽時報)

該研究顯示,接觸暴力電子遊戲可能會造成名為「敵意歸因偏差」(hostile attribution bias)的心理狀況,使青少年將一般的社交互動視為對方具有敵對意圖的行為。

洛佩茲認為,在家庭的環境中,這種認知偏差可能讓孩子將父母所設下的各種管制(如限制孩子的螢幕時間)視為敵意行為,最終演變為孩子通過暴力行為向父母反抗。

2016年的一宗法庭案件就體現了這一點。

據報道,新加坡一名16歲的中學生向父親要2000元,但父親不給,該學生於是用餐刀刺傷和砍傷父親,還對他拳打腳踢。他最終被控上法庭,承認對父親造成嚴重傷害的罪名。

中國今年初也發生類似事件。

一名父親沒收兒子的手機,並禁止他玩電子遊戲後,兒子竟一邊拿刀作勢要砍向父親,一邊嚷著「把手機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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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父子倆對峙的畫面被電眼拍下,並在網上瘋傳。即使影片中的兒子沒有真的傷害到爸爸,但小小年紀就有這種念頭,已令人不寒而慄。

許多家長選擇默默忍受

問題是,即使可能長期遭到家暴、被打得遍體鱗傷,很多受害父母往往都會默不吭聲,選擇獨自承受傷痛。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父母成為家暴受害者的趨勢,都會有關注度和報道不足(under-reported)的現象。幾年前由倫敦市長減少暴力部門主導的一項研究就指出: 2011年至2020年間,倫敦有高達四成家長和看護人曾被家暴,卻拒絕通報。

洛佩茲對此舉出兩個原因:

愛子心切:即使身為家暴受害者,父母還是可能不願看到親生骨肉受到法律制裁;

面子問題:父母雖是受害者,但對他們施暴的子女一旦罪成,就是社會眼中的問題少年,自己也會因而蒙羞,因此選擇隱瞞實情。

在新加坡,如果被孩子施暴,父母其實可以通過多個管道求助,其中一個方法就是申請個人保護令。 家事司法法院的數據顯示,2014年至2017年的2841個保護令申請中,平均8%是家長為了保護自己免受孩子施暴而申請的。

相比之下,為避免父母向孩子施暴所申請的保護令只占4%,少了整整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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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司法法院視頻截圖)

另外,被家暴的父母也可向法庭提出「家庭指導令」(前稱「不受父母管教令」,Beyond Parental Control)的申請。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數據顯示,這類申請在2018年達到新高,那年的108份新申請中,大部分都是針對13歲至14歲孩子。

不管是什麼類型的暴力行為都不應被縱容。

要減少父母被家暴的案件發生,除了創造一個讓父母覺得有能力尋求援助,卻不會感到內疚或羞恥的環境,也得在管教和尊重青少年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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