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歲男子和侄女關係不佳,竟恐嚇要「殺」了她,隨後上門用打火機燒她家大門門孔,甚至向警方謊報侄女要跳樓的假信息結果惹禍。
被告是卡法迪星,他牴觸惡作劇、防止騷擾法令和提供假口供等罪行,控方以其中7項提控,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5月10日晚上,因不滿有人在崗沙路第173組屋底層抽菸,而毆打一名男子。隔日下午,他又在崗沙路第103座的咖啡店鬧事,警員到場後發現正在飲酒的他重心不穩且言語含糊,身上還有EPAM藥丸(俗稱安眠藥),將他逮捕歸案。還押過程中,被告不滿警員的查問,對其中一人飆髒話。
保釋在外期間,被告繼續犯案,他先是在6月19日晚上打電話威脅27歲侄女,聲稱要殺了她,隨後更找上門用打火機燒她家大門的門孔,造成逾150元的損壞。
隔日晚上被告聯繫民防部隊,謊報面對精神問題的侄女正要跳樓,誤導警方和民防部隊到場。他們最終發現被告所指的侄女當晚其實在另一地點參加婚禮晚宴,而這名侄女也表示,被告或許是因不滿她前一天報案,才打惡作劇電話。
此外,被告也在6月22日清晨和朋友飲酒後,從興都路乘搭德士回家。雖然68歲司機一路根據被告的指示行駛,但卻被反指繞遠路,左耳遭被告攻擊。
控方表示,被告有嚴重抑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和酒精使用障礙(Alcohol Use Disorder)。
法官最終判被告須受24個月強制性治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