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物種進出口修正法令》昨日生效 販賣瀕危物種刑罰將加重

《瀕危物種進出口修正法令》昨天生效,販賣瀕危物種罪行的刑罰將加重,國家公園局人員也被賦予更大的執法權力,取締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的交易。
國會是在今年7月,在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後,通過了這項修正法令。
根據修正法令,任何人如果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保護物種的交易,每涉及一種樣本的交易所面對的最高罰款將提高一倍,達到10萬元,最長的監禁期也提高到六年。違例企業的罰款和刑期也都加重。
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說,昨天生效的《瀕危物種進出口修正法令》加強了我國取締野生動物相關罪行的權力,讓我們能更好地維護我國的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我國將繼續履行應盡的責任,保護地球的自然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