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0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將於2026年5月2日在法庭被起訴,因其涉嫌參與一起「冒充政府官員」的電信詐騙案(GOIS)。自2026年3月以來,在新加坡被捕協助詐騙集團收取現金和財物的馬來西亞籍人士總數已達到21人。
2026年4月29日,警方接到一名受害者的報案。該受害者接到一個自稱是新加坡M1電信公司人員的電話,對方聲稱受害者被辦理了M1手機合約計劃,且該號碼涉及洗錢調查。當受害者否認簽署過相關合約時,對方又將其轉接到另一名自稱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官員的騙子手中。
騙子通過虛假手段讓受害者相信自己正因洗錢罪受到MAS的調查,並指示其必須提供證據證明資金來源清白。在騙子的誘導下,受害者將總價值約14萬新元的現金、黃金及貴重物品交給了這名40歲的馬來西亞男子。
經過廣泛的實地調查和後續跟進,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與裕廊警察局的警員於2026年4月30日逮捕了該名男子。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充當「跑腿」角色,負責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然後將其帶回馬來西亞。據信,他還使用偽造的公司證件冒充MAS授權官員。在進行交接時,該男子還戴著假髮以隱藏身份。
該男子將於2026年5月2日因涉嫌根據《1992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第51條,通過共謀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而被起訴。該罪名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及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注意到,越來越多的馬來西亞籍人士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人員將面臨至少6鞭至最高24鞭的強制性鞭刑。而為詐騙集團提供便利、從事洗錢的「錢騾」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持嚴厲立場,違規者將依法嚴懲。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及「錢騾」相關犯罪的人員——無論是正在接受調查、被評估為有風險、收到警告、繳納罰款,還是已被起訴或定罪的人員——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協助詐騙。
提醒公眾注意:
切勿向身份未經驗證的陌生人轉帳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
切勿將錢財或貴重物品留在某處以便後續領取。
切勿向任何人分享您的設備螢幕或泄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您轉帳;
索要您的銀行登錄詳情;
指示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安裝移動應用程式;或
將您的電話轉接到警察局。
如果您有任何與此類犯罪相關的線索或有疑問,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通過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方協助,請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24/7 ScamShield熱線 1799。

用於欺騙受害者的偽造姓名和公司證件

該馬來西亞男子用來隱藏身份的假髮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1日 @ 晚上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