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本地一名父親,因對兒子的生活習慣看不過眼,感到沮喪和惱火,便訴諸暴力行為:掌摑兒子、揪他頭髮、向他潑水和用橡皮筋彈射兒子臉部。兒子於是向家事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結果獲得批准。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根據法官在上星期六(1日)公布的判決書顯示,這名兒子已年滿18歲,還有兩年即將畢業。但判決書沒有明確註明兒子的實際年齡。兒子是以父親對他實施家暴為由,申請人身保護令。
兒子在申請書中,列舉因為父親不認可他的生活習慣而多次對他施暴的行為,事例包括在2024年8月,他在客廳沙發上睡著了,父親用橡皮筋彈射他的臉部,想要叫醒他。
隔天,父親再為同一件事,向他潑水。父親在庭上承認這項控訴,表示兒子想睡覺,就該回房間睡。
同一年12月,父子倆因為兒子用牆上的插座給筆記本電腦充電而發生爭吵。兒子控訴,父親扇他耳光,把他的頭往後推和拽他的頭髮,還朝他吐口水。對這些行為,父親承認不違。
今年6月,父親試圖關上兒子睡房的房門,受到兒子反抗,並企圖用腳阻止,但遭父親用用打火機試圖燒他的腳,同時踩他的腳。唯父親僅承認踩腳,表示用打火機只是要嚇唬兒子,根本沒點燃,也沒有燒傷兒子的腳。
法官:父子倆內心深處都渴望得到對方的愛
報道指出,法官Soh Kian Peng認為,由於申請人還會繼續和父親同住,為了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有必要頒布人身保護令。
法官說,雖然案件中的父親稱是為了管教兒子,但他不能援引《婦女憲章》中規定的「管教例外」( correction exception )條款,作為理由或辯護,這是因為申請人已年滿18歲。
法官詢問這位父親,是否意識到他與兒子溝通的方式不奏效,父親回復表示,他曾試圖好好跟兒子說,但兒子充耳不聞,固執地拒絕改變自己的行為,而如果兒子繼續這樣下去,他將無法容忍。
另外,法官指出,儘管父子倆爭吵不斷,彼此敵視,但在他們的內心深處,他們都渴望得到對方的愛、認可和關懷。
法官說,在他們各自的證詞中,都帶著傷感表示,對方從未真正認可他們彼此之間的父子關係。
因此,法官下令,父子倆需接受心理諮詢,希望他們能夠學會如何更好地處理彼此間的衝突,並最終重建父子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