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21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使用危險武器故意傷人的案件。
2024年12月22日晚上10時35分,警方接獲報案,指在馬西嶺巷214號附近發生求助事件。經初步調查,該名男子疑與一名25歲男性發生爭執,並涉嫌使用瑞士軍刀攻擊對方。其後,該名男子被兩名途人合力制服,警方到場後將其逮捕。
該名男子將於2024年12月24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違反《1871年刑法》第324條文,即使用危險武器故意傷人。根據該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長七年監禁,並處罰款、鞭刑,或合併上述刑罰。
警方對此類公然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絕不姑息任何漠視法律之行為,必會嚴正執法,果斷採取行動。
警方繳獲的作案工具——瑞士軍刀照片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2月23日 晚上8時5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