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懸掛紅燈籠的場所主要集中在芽籠(Geylang)地區的特定巷弄內。芽籠是新加坡唯一合法的紅燈區,

部分合法經營的性服務場所會在門口懸掛紅燈籠作為標識。
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對性產業有嚴格監管,除芽籠指定區域外,其他地方的類似行為均屬違法。
若您前往新加坡,建議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社會秩序。
新加坡竟有亞洲唯一正規紅燈區!

提到亞洲的合法紅燈區,很多人腦海里都會浮現出日本和韓國。
前者風俗產業的對外輸出可謂深得人心,而後者一系列讓人驚掉下巴的娛樂圈醜聞,更是對泡菜的顏色進行了全新定義。

但無論這兩個國家的「開放程度」有多高,實際上人家也是正經抵制風俗產業的。
亞洲地區唯一存在合法紅燈區的國家絕對令你大跌眼鏡,因為它竟然是在新加坡。
新加坡注重對女性的保護,是貨真價實的女性天堂,《婦女憲章》更被視為新加坡男人的噩夢。
但就是這樣高度文明的新加坡,竟設有正規紅燈區——芽籠,光明正大的合法,

讓人十分震驚。芽籠實際上是一條集眾多廟宇、會館、美食,以及風月場所於一體的現代化商業街。在這裡不僅可以遇到身穿宗教服飾道風醇正的道士,與穿著露骨濃妝艷抹的小姐擦肩而過的和諧場景。
也能看見在佛像腳下或教堂旁邊,與賣春女討價還價「飢腸轆轆」的尋歡客,青樓、廟宇、酒吧交錯別有一番韻味。
同時夜幕中眾多女性如同商品供客人挑選的畫面,也充滿了難以抵擋的誘惑性。
據統計在這條長度大概只有1公里左右的大街上,有著政府認證並頒發的合法性服務者1300名左右,相當於不到1米就有1位從事風月工作的女性。

同時新加坡政府對她們不僅有著一套完整且嚴格的行業規定,還有著一系列的法律約束條文。
為了能更好對芽籠的諸多風月場所進行有效管控,新加坡政府給在這裡從事性服務的工作者,特意出台了諸多要求和法律法規,想藉此來推動該地區的「良性發展」。
首先就是對提供特殊服務的女性年齡,有著比較嚴格的要求。她們通常被規定在21歲到35歲之間,低於這個年齡的不允許上崗,而超過的女性也必須要強制下崗。

隨後符合年齡要求的還要與當地警方簽署多個協議,諸如下班以後立刻回家不得長時間逗留、外來性服務者不能服務本地人,以及只能在特定區域接客等等。
簽訂過相關協議的性服務者,還要進行首次體檢以保證沒有愛滋或性病,並且在之後的工作中,每兩周也必須要接受至少1次以上的正規體檢,以長久保證自己及「來訪客人」的身體健康。
如果嚴格按照這個要求執行的性服務者,就有了一張合法上崗的「健康證」。
而這張黃色的「營業執照」,不僅有著性服務者的照片,還有著本人的姓名、國籍、從業編號,以及工作證有效期等一系列信息。
至於工作有效期,則是新加坡政府為了防止國外女性來此服務的人員過多,特意實行的所謂「考勤制度」。

大致意思只要是外來從事風月工作的服務者,最多只能在新加坡工作兩年,兩年後就必須要遣返回國。
同時為了一勞永逸,這些外來的性工作者,除了不能服務本地人以外,也被禁止與當地人結婚。
並且就算二次來到新加坡,也不得從事之前的性服務工作。換句話說就是:去新加坡從事風月工作撈金的女性,終身最長的工作時效就是兩年。
可現實情況卻是,新加坡這些政策看似嚴格且理想,甚至做好了還能良性發展,但是在芽籠合法的紅燈區背後,仍然有著大量沒有工作證,或者時間到期不願離開的「流鶯」。
據統計,新加坡政府明面上只發放了1300多張「性服務工作證」,可實際上卻有著20000名左右的「非法」性工作者在這裡上班。

其中大量泰國、越南和緬甸等國家的人,她們假借旅遊的名義來到這裡,並黑下來從事著性服務工作。
新加坡為什麼要把紅燈區產業合法化?導致現今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又是什麼?

建國總理李光耀堅持保留紅燈區新加坡獨立之前,性交易就已經是一個很嚴重的社會問題了。據《Ah Ku and Karayuki-san》(中文譯名「阿駒與唐行小姐」)一書記載,英國殖民時期的新加坡,引進了大量勞動力,造成男女比例失衡,一些女性迫於生計不得不賣身求生。
英國對此雖然規定性交易違法,但在現實執行中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未完全禁止。而後新加坡被日本占領,這一產業更是達到高峰。
到1950年,女權運動風雲人物希琳.福斯達(Shirin Fozdar)還指責稱:「整個新加坡,根本是一座大型『技』院」。直到1965年,新加坡獨立。

據說當時有部長提議取締娼妓,但李光耀沉思片刻,問道:娼妓取消了,非法性交易會消失麼?
這位部長瞬間愣住,他深思後回答到:不能!
七情六慾是人性,滅不掉。誠然,即便是在21世紀的世界各國,大部分地區仍存在地下性交易。
李光耀認為,我們要誠實地面對人性。
既然性交易無法根除,那麼強行取締只會讓它們轉至地下,更加難以控制。
與其滅人性,還不如乾脆劃出一片特定區域,讓它合法,明著來反而容易管理。
於是,新加坡就有了芽籠,這一亞洲唯一合法的紅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