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費有助於提高服務質量和員工士氣,從而讓僱主留住雇員,但小費的收取應保持透明度。近期有餐飲業者在顧客線上結帳時,自動將小費加入帳單總額。
消費者協會指出,小費不應採用選擇退出的方式收取。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如果消費者無法從帳單中扣除小費,將構成不公平交易行為。
記者在這家位於緯壹科技城的肉骨茶店掃碼點餐後發現,包括服務費在內總金額14.85元,但在確定付款時,頁面上另外顯示0.45元的小費金額以及三個小費選項。3%小費的選項是既定的,帳單總額自動變成15.30元。
順發(新山)肉骨茶負責人李曜伍說:「這個自動加入(小費)的東西就是如果當你設置零的時候,你乾脆你就是說直接不要有那個選項,小費的選項。第一次你按了過後,然後你的第二次的那個付款頁面,它就不會顯示說再提醒你要給這個小費,也就是說不會強制顧客說要強制給這個東西。」
業者表示,100個交易中只有一、兩個顧客會付小費,多數選擇給3%的小費。這個月至今只收到40多元。
一名顧客說:「可以的話就是我們可以自己選,而不是通過既定選的一個。雖然不是很多錢,但是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付了這個小費。就是說選擇權應該在消費者手上。」
另一名顧客說:「就讓我們有一種它是比較光明正大地收,然後我們有那個選擇。你頂多會上一次當,然後後面你基本上可能別家你可能也會選擇不給。」
也有顧客說:「我不認為這具有誤導性。因為他有給你選項。這不是強制你付小費,例如西方一些地方。」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受詢時指出,委員會一般不會監管商家如何為商品和服務定價,包括是否包含服務費或小費。不過,在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下,如果商家在商品或服務價格方面誤導消費者,將構成不公平交易行為。例如當商家聲稱小費是自願的,但卻強制性收取,如消費者無法從帳單扣除小費。
委員會也指出,如果小費是強制性的,商家應清楚且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好讓他們可考慮是否繼續交易。對任何收費項目,包括小費,存有疑問的消費者應在付費前直接向商家確認。如果認為自己遇到不公平交易行為,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協會求助。
消費者協會告訴本台,去年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同小費相關的投訴。消協認為,任何額外收取的費用都應該是透明,並且在消費者交易之前清楚註明。
消協觀察到,一些餐飲業者已不再收取業界一貫徵收的10%服務費,而是提供消費者給予服務員小費的選項。消協指出,小費不應該是以既定加入、需選擇退出的方式收取。
消協建議消費者在付款前仔細檢查帳單,並就任何不明收費向商家確認。如果帳單上出現消費者沒有要求的可選項目費用,他們應提出異議。遇到糾紛的消費者可向消協求助。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市場營銷系的李秀平副教授說:「那種其實會誘導或者說誤導消費者,商家就利用消費者我們說的無知或者說沒有去察覺的這種可能性,讓他們付更多的錢。給小費的這種行為必須是自願的一種方法,而不是覺得是被強迫或者被欺瞞的情況下去做的。」
李副教授認為,小費是對服務好的員工的一種感謝,也能更好地幫助僱主留住員工。「因為現在確實就是他們的這種人力成本比較高,他自己的員工其實也有這種增加收入的要求。如果只是最基本的工資,那他服務態度可能也很難真正地去提高。我覺得即使你是不收服務費,那是你自己商店的一個就是說你自己本身的一個決定。但是如果給這些服務的人員收小費的機會,可能能幫助他們更好地提升自己員工的士氣,就是他這個服務態度,然後提高他們的保留率,能夠更好地保留這些員工。」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李副教授指出,透明度最重要。「這是心甘情願的,不是你逼著我去給的,就不像繳稅一樣,就是消費稅,對吧?這是我自願、自發的一個行為。我覺得為何不,對吧?」
在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下,競消委可申請庭令禁止商家進行不公平交易。沒有遵守庭令者可被判藐視法庭,他們可面對罰款或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