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明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過渡到新一代無閘門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RP 2.0),所有新加坡註冊車輛必須安裝智能行車器(On-Board Unit – 簡稱OBU),才能在公路上行駛。
交通部代部長蕭振祥在國會為《陸路交通和相關事項法案》(Land Transport and Related Matters Bill)進行二讀時表示,舊的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自1998年以來就沿用至今。經過近30年的使用後,如今,更換過時的組件和基礎設施變得得既困難又昂貴,難以持續。
政府因此在2013年決定過渡到新一代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蕭振祥說,當局用了比預期更長的時間來實施新一代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而目前,科技已經有所進步。
蕭振祥透露,至今已有超過九成的車輛安裝了智能行車器。大多數車主都給予當局正面的反饋。他們認為,智能行車器的一些功能,如停車位資料、限速提醒和巴士車道運行狀況提示等信息,非常實用。
當局也不斷為智能行車器增添新功能。比如說,從去年9月起,車主就可使用智能行車器來支付所欠下的公路電子收費。再過不久,車主也將可使用智能行車器進行免接觸式收費。
蕭振祥也說,和舊的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相比,新一代無閘門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將能更精準、更細緻地解決道路擁堵的問題。
蕭振祥說,新的系統讓當局能夠增設新的收費點,也無需龐大的實體閘門。當局也可以將公路電子收費分散到多個地點,而不是集中在一個地點收取。這樣會更公平。
還未安裝智能行車器的車主將會收到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最後提醒。這些已收到通知書的車主,將有多三個月的時間,免費安裝智能行車器。之後,車主就必須自掏腰包安裝。
另外,馬來西亞跨境德士也必須安裝智能行車器。非本地註冊的私家車則可以選擇要不要安裝智能行車器。
沒有安裝的非本地註冊車輛,必須支付固定的每日費用。
未安裝智能行車器、篡改或為智能行車器進行未經授權的服務將屬於違法行為。如果違例情況嚴重,違規者將可面臨高達2萬元罰款、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