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統氣不過,發話啦!
50歲以上強姦犯為什麼要豁免鞭刑?
事發有因,新加坡校車司機以接送孩童為對象,非禮和猥褻他們,受害者包括受虐及特需兒童,還要求相識的女傭發送僱主孩子的裸照,由於司機年齡超過50歲,將免除鞭刑直接判坐牢。
新加坡總統哈莉瑪認為,不應讓年齡超過50歲的強姦犯豁免鞭刑,主張是時候檢討有關法律,這些強姦犯對受害者造成嚴重,而且不可彌補的創傷,卻可以免受鞭刑之痛,這是很諷刺的,必須更好地保護孩童,讓他們免受性侵犯...

(圖:來源自網絡)
針對新加坡總統哈莉瑪提出應檢討年齡超過50歲的強姦犯豁免鞭刑的法律。
新加坡不少知名律師紛紛加入話題!
一位律師表示,這可能無法完全阻止強姦犯干案,有律師建議或許可以探討採用「化學閹割」作為量刑選項之一。
哈莉瑪總統提出相關建議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仍有許多需要考慮的方面。
哈莉瑪在臉書發文表示,近期發生多起兒童在家中被男性家屬強暴的事件讓人「感到困擾和噁心」,並建議檢討超過50歲的強姦犯被豁免鞭刑的相關法律,以更好地保護兒童。
律師稱,若總統的建議是要起到威懾作用,那有必要對鞭刑是否真的能防止此類案件發生進行研究和探討。
修改法律將意味著對一項罪行做了例外處理。除了強姦罪,其他會被判鞭刑的犯罪行為包括販毒和非法放貸。
目前在《刑事訴訟法》第325條下,會被豁免鞭刑的包括女性、50歲以上的男性以及被判處死刑的男性,法律並沒有說明豁免的原因,但罪犯的健康狀況是主要考慮點。
要檢討相關法律,國會議員需要對豁免的必要性進行深入的辯論。
許多罪犯都是在犯案後才知道需要面對的後果的嚴重性。鞭刑或許是一種懲罰,而非威懾。

(圖:來源自網絡)
加重刑罰不一定能起到防止罪案發生的作用。
如國會去年9月通過《刑事法典》修訂法,加重三類性犯罪的刑法,包括非禮罪,但警方今年8月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的非禮案達到773起,比去年同期的739起來得多。
此外,受害者也可能為避免親人受鞭刑而不願報案。若要修改豁免50歲以上的罪犯免受鞭刑的法律,還需要制定足夠的安全措施,以免罪犯在受刑時出事。
有律師建議,當局或許可以考慮採用「化學閹割」(又稱「化學去勢」)為量刑選項之一。這可以在保護弱勢受害者之際,也可防止罪犯再次犯罪。
就算罪犯想要犯案,他也無法這麼做。罪犯也有機會改過自新,因為化學閹割是可以逆轉的。

(圖:來源自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