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有網民近日在社交媒體發文稱,所屬學前教育中心實施新規定,要求教師每天上班時上交個人手機,下班後才能取回,且禁止佩戴智能手錶進入課室,引起關注。
在隸屬勤蜂亞洲集團(Busy Bees Asia)的學前教育中心任教的黃小姐(化名)接受《8視界新聞網》採訪時透露,校方解釋,新規定旨在保護孩童隱私,並確保教師在照顧孩子時保持專注。
不過,她指出,在新規定推出前,中心已嚴格限制教師使用手機。
「教師本來就不能在課堂里使用手機。我們的手機平時都鎖在儲物櫃里,只有在孩子午睡、也是教師午餐休息的時段,才能短暫查看手機。」
黃小姐表示,她理解校方限制教師在照顧孩子期間使用手機的理由。大部分教師也認同,在孩子需要照顧時,教師應全神貫注。
不過,她認為,問題在於所謂的「休息時間」,很多時候教師仍需留在課室內監督熟睡的孩子。
「以前即使那不算是真正的休息時間,我們至少還能短暫查看手機,回復家人的信息,或者讓自己稍微放鬆一下。」
她說,如今管理層進一步說明,由於教師在孩子午睡期間仍需負責監督,因此即使在原本被視為「休息時間」的時段,也不允許使用手機。
「隨著新政策實施,很多教師覺得,原本已經非常有限的休息時間,如今幾乎等於完全消失了。」

示意圖。(圖:iStock)
教師:若午睡期間仍需監督 不應視為真正休息時間
對於更合理的安排,這名教師認為,校方可以繼續禁止教師在孩子清醒時使用手機,但應允許教師在指定休息時段使用個人手機。
她也指出,如果教師在孩子午睡期間仍需持續負責照顧孩子,那麼這段時間應被視為工作時間,而不是真正的休息時間。
黃小姐透露,她已就「監督午睡孩童是否屬於真正休息時間」一事致函人力部。
她表示,人力部回覆說,《僱傭法令》並沒有明確規定僱主是否可以保管員工手機,這類安排一般屬於公司的內部政策。
她也說,人力部建議,若員工與管理層溝通後仍無法解決問題,可考慮向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and Progressive Employment Practices,簡稱TAFEP)尋求協助。
黃小姐表示,公司目前已成立一個工作小組檢討有關政策,預計將在6月中提出行動方案。
「目前我會先觀察公司接下來的安排。如果最終政策還是沒有回應休息時間的問題,我會考慮把問題進一步反映給相關單位。」
《8視界新聞網》已聯繫勤蜂亞洲集團了解更多詳情,但在截稿前未收到回應。

幼兒培育署。(圖:李溢薈)
幼培署與人力部:員工應享有充足休息時間
幼兒培育署(ECDA)和人力部在受詢時表示,當局知悉有學前教育中心更新個人電子設備使用政策。
當局在聯合聲明中說,作為僱主,在不違反《僱傭法令》等現有法規的基礎上,學前教育中心經營者可自行制定僱傭條款與條件。
至於員工在工作時間使用個人電子設備,則屬於公司政策範疇,應由僱主與員工共同協商。
「在一些特定工作環境,例如學前教育中心,相關政策可能是基於安全或保安考量而實施。「
不過,當局強調,僱主應確保員工在工作期間享有充足的休息時間,讓員工能夠在這個時段自由安排個人時間,以保障他們的健康與福祉。
當局也說,僱主與員工應保持開放溝通,共同就休息安排及個人電子設備使用政策等僱傭條件達成共識。
幼兒培育署透露,當局已向有關學前教育中心業者強調,與員工溝通更新政策的重要性,並重新評估新政策對員工福祉、士氣及營運需求所帶來的影響。
據當局了解,該業者過去幾周已進一步與員工展開溝通,並正研究如何回應員工所提出的擔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