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指文禮持刀砍人案與私會黨有關,反對兩名涉案嫌犯保釋,但法官認為控方的證據不足,允許兩名被告保釋,保金從3萬元增加至4萬元。
兩名青年嫌犯被控於今年4月6日傍晚5時左右,在文禮通道第175座組屋的露天停車場持刀砍傷薩拉庫瑪及普拉文·拉吉。兩名嫌犯早前各被控兩項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
根據控方星期一(4月25日)提控的新控狀,其中一人莫哈默·沙吉(20歲)從2020年7月1日至今年4月7日,被指是私會黨成員。
另一名嫌犯則在2016年加入私會黨,當時僅13歲。由於年齡未到18歲的嫌犯受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保護,媒體不能報道可泄露他身份的資料。
庭上揭露,兩名嫌犯原本在4月14日獲准保釋,但控方加控後申請撤銷保釋並獲批准,再次還押至今。
兩名嫌犯聘請辯護律師爭取推翻不准保釋的判決,法官昨早(4月28日)准兩人保釋,但保金從原本的3萬元增至4萬元。
控方基於幾個原因申請撤銷保釋。控方稱砍人事故與私會黨有關,若兩人獲保釋可能會再鬧事;兩人也涉及其他蓄意傷人和打架案,並在調查期間犯下這起砍人案,因此有重犯的風險。而且兩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砍人,對公眾的安全構成威脅。
辯方律師瓦迪(Vadi PVSS)反駁,指沒有證據顯示砍人案與私會黨有關。嫌犯也沒有到處亂傷人,他們的行動只針對案中的兩名受害者,不能就此斷定他們威脅公眾的安全。
律師也指出,兩人的家人都在新加坡,沙吉與父母同住,正在服兵役的他得賺錢供養家人;19歲嫌犯則得照顧同齡妻子和七個月大的女嬰,他們都沒有潛逃的風險。
法官指沒有足夠證據支持控方的說法,批准兩人保釋在外,但強調兩人面對的罪狀嚴重,因此須上調保金。案展至5月26日再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