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下月起收緊監管電力零售商

能源市場管理局將從下個月起逐步收緊對電力零售商的監管,包括:保護消費者,避免他們面對零售電力合約提前終止的情況。
能源局發表文告說,其他措施包括:規定電力零售商在申請或更新執照時,有至少一百萬元的有形凈資產,這是為了確保他們可靠而且有足夠財力。
當局也會規定電力零售商為至少80%的零售合約進行對沖,而且為沒有對沖的合約提交保證金,以加強他們應對市場波動的能力。
電力零售商在委任主要高管時,也必須尋求能源局的批准,以確保領導和管理公司的相關人員適任。
貿工部是在2021年第四季本地能源批發價格劇烈波動導致部分電力零售商退市後,在去年10月宣布將加強監管電力零售商,進一步保護消費者,並確保零售商有足夠能力應付市場波動。
能源局在今年二月到三月進行公共諮詢並考慮電力零售商的反饋後,決定分階段實施新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