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Koh Wan Ting)
被控性賄賂我國移民與關卡局男性官員,以便日後能獲延長短期探訪證申請,一名22歲印度籍男子被判坐牢七個月。
22歲的印度籍男子Bharat周一(1日)被判坐牢七個月,刑期從被捕的日期即2025年9月17日算起。
法庭文件顯示,Bharat與涉案的前移民與關卡局人員Kannan Morice Rajagopal Jayaram相識於2023年2月10日至12日。
當時,Bharat陪同友人Sonu與表弟到移民與關卡局,Sonu正在申請延長短期探訪證。Kanan則是探訪准證組組長,後者負責管理10至11名處理外國人士延期居留申請的官員,包括短期探訪准證延期、逾期居留,以及旅行證件遺失等案件。
被告之後於同月17日再次陪同友人和表弟到當局時,在Kannan的詢問下交換了手機號碼並相約在隔天見面喝酒。
想建立「良好」友誼關係
Bharat同Sonu於2023年2月18日前往Kannan位於加冷地鐵站附近的住處。談話內容在Sonu離開抽煙時轉向了性相關話題。
隨後,Bharat在Kannan的要求下,在其面前自慰。他還被進一步要求脫下褲子進行親密行為,但最終以「不是同性戀」為由拒絕並離開住處。
被告表示,之所以順從Kannan的要求,是因為想與他建立良好關係。他知道Kannan曾幫助友人成功辦理短期探訪證延期,並相信未來自己若在延期申請中遇到問題,Kannan也能提供幫助。
他也承認,自己清楚知道答應Kannan的性要求是錯誤的,且在其面前自慰時感到壓力。
法庭文件顯示,Bharat於2023年1月22日持學生證入境新加坡,而證件的有效期至2023年8月8日。被告就讀的學校之後申請將其學生證延長至2023年9月7日。他也於2023年9月8日獲工作準證,有效期至2024年3月7日。文件未註明其獲工作準證的原因。
要求判監禁至少九至十個月
控方以被告的行為具有明顯私人利益,破壞我國移民與關卡局公信力等理由,要求法官判處被告監禁至少九個月至十個月。
控方表示,雖然被告是在對方施加某種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了性賄賂的行為,但不可否認的是,其行為是為謀取非法利益而故意為之——即通過與對方維繫良好關係,讓自己在未來辦理短期探訪證延期時更加容易。
另外,控方也說,被告行為的根本目的在於誘使公職人員玩忽職守、徇私偏袒。此舉有悖公序良俗,理應受到嚴厲譴責。為警示潛在效仿者勿為延長在境居留期而實施類似犯罪,判處具有威懾力的刑罰實屬必要。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涉案的關卡局人員Kannan Morice Rajagopal Jayaram於今年9月被判坐牢2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