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50年代,新加坡獨立之前,英國殖民地統治者對本地的治安,既無心也無力,造成不法之徒橫行無忌,罪案頻仍,尤以綁票勒索,當街械劫等暴力罪案,最為猖獗。
在新加坡警方檔案中,50年代的「頭號公敵」是雙槍胡金枝。他在短短的一年內,乾了十多起綁票案和搶劫案,有「綁票天王」之稱。1960年8月,他上得山多終遇虎,被警方圍捕,雙方駁火,最終死於槍下。
警方隨後扣留數十個涉及綁票的不法之徒,可是,綁票案並未因此減少。警方懷疑幕後必定有個更厲害的角色在活動,透過多方面的偵查,果然是他……
他,最少綁架了7名本地富商與社會聞人,早已被列入十大危險通緝犯中的頭號人物。
他,就是新加坡60年代「綁票大老闆」——盧岳鵬!

盧岳鵬的下場如何?他會像胡金枝,以及他的得力助手「摩根」一樣,槍下伏法,以命償命嗎?
曾經上榜 《馬來亞人物誌》的 成功商人
警方檔案指出,盧岳鵬生於1927年,自幼父母雙亡,9個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五。他念了一年書便退學,在父親的菜園裡幫忙。
他開了輛小貨車載送蔬果到基里尼路巴剎出售。後來,他當起大耳窿,並且跟友人合資開了檔潮州粥攤。他個性倔強,愛偷東西,六度被警察逮捕。
小科普
「大耳窿」,從事高利貸工作的粵語俗稱。
昔日粵省、港澳,街市攤販遇有輸錢賭徒,或周轉不靈者,便向有三合會背景的地區性黑社會「大耳窿」集團借錢。昔日銀錢交易,大數目多數用「袁大頭」,小數目多用「銅板」,高利貸者收數後,多數將銀元、硬幣之類塞在耳廓內,年久月深,久而久之把耳廓也撐大,故稱為「大耳窿」。
1964年,盧岳鵬37歲就賺了第一桶金,身家超過百萬元,但那都是錢滾錢的非法放貸「賺」來的。60年代初期,他一度是個成功的商人,「發達事跡」曾編入1964年出版的《馬來亞人物誌》一書內。
編按:1965年新加坡獨立,當時工廠工人平均月薪為87新幣。盧岳鵬1964年就賺到第一桶金100萬新幣,相當於11494個工人的月薪,或957個工人的年薪。
盧岳鵬當時擁有兩家金融公司、多個產業、雜貨店、熱帶觀賞魚店與養魚場。他也擁有多輛德士供出租,生活寫意,喜歡花天酒地,拈花惹草,出入以奔馳代步,娶妻納妾,享盡齊人之福。
元配給他生育了9個子女,小妾則有兩個孩子。他好賭也愛出風頭,經常帶著小妾出門應酬,尤好出入惹蘭勿剎紅燈區羅威路一帶的賭窟和麻將館。 任意的揮霍,加上經營不當,他的生意每況愈下,好幾家店都面臨倒閉的厄運。
只要有資金周轉便可以扭轉劣勢,重振旗鼓。
資金並非一小筆數目可以解決的,也不容易向他人借貸。
他面對最棘手的問題是:要到哪裡籌備資金?
綁票!
綁票在那個年代似乎是最快捷、最容易「賺大錢」的途徑。因為,被綁的家屬通常為了肉票的安危,都不敢將事情張揚,寧可私下給贖金,只求肉票安然獲釋。
於是,這個原本在警方檔案中沒有黑社會背景的商場「大老闆」,為了挽救面臨失敗的生意,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之路。
01 第一個被綁的是個中了馬票的生意人,那是1956年的事。
盧岳鵬對一個大耳窿阿楊提起綁票的勾當,計劃綁架這個富商的兒子。他本身負責留意富商的動靜,並且向黑社會的朋友弄了一把槍。阿楊負責招兵買馬,找了三個散工,在四馬路公教中學一帶,跟蹤富商之子。
同年9月2日晚上8時,他們在富商之子讀夜校下課後,準備上車時,綁架了他,並將他關在布萊德路租來的一間房內。盧岳鵬與一同夥守候房外,阿楊與另兩同夥向富商要了兩萬元贖金。四天後,富商之子安全獲釋。
分贓後,盧岳鵬並沒有利用這筆錢挽救生意,走回正途。他食髓知味,貪得無厭,內心湧起這樣一個念頭:「……綁票這『無本生意』,好撈得很,何不多干幾票?」
就這樣,他泥足深陷,不能自拔。 他買了輛汽車當「本錢」,策劃另一起綁票勾當。這次的目標是個鄭姓酒商,他與阿楊又物色了五個同夥來干此案。
臨出發乾案之前,盧岳鵬載了同夥到裕廊一間鋅板屋,要大家與他一起歃血為盟,進行私會黨入會儀式,結拜為異姓兄弟。他將幫派的字號定名為「三字」。
1957年,他乾了第二起綁票案。
這次,他已經懂得如何策劃綁票的全盤計劃。他把鄭姓商人連人帶車綁去,然後,向鄭家索取5萬元贖金。兩年後,他又向一名姓羅的商家下手,勒索8萬元。
在那個時候,警方對這三起綁票案的查案工作一籌莫展,不知幕後主腦是誰。
最主要的原因是:盧岳鵬沒有犯罪紀錄,也沒有黑幫背景,警方無從著手查探。 其次是盧岳鵬有他聰明之處,他很留意手下的背景,只要沒有前科,自然不易給警方查出。因此,他挑選的手下都是完全沒有私會黨活動案底的勞工與散工。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盧岳鵬既然不是黑社會出身,在那個圈子裡,他寂寂無聞,並不容易招攬到「黑底」的亡命之徒效勞,共闖世界。
要是盧岳鵬堅持他最初招募人馬的「原則」,警方的確是要花上相當長的時間來摸清他的來龍去脈。
然而,盧岳鵬的野心越來越大。他幻想榮華富貴,要賺更多的錢來享受,除了釣「大魚」之外,別無他法。
可是,要釣「大魚」,便得有周詳計劃,還得膽大心細,不能老靠著幾個毫無犯罪經驗的新手,必須找一批又熟練又兇狠的黑幫人馬。這樣,「生意」才能越做越大。
他於是開始往黑社會鑽動,他故意出手闊綽,引起一些亡命之徒的注目。
這一轉變,雖然使他在黑社會揚眉吐氣,聲名大起,但他跟三教九流的人馬四處活動,也使他逐漸露跡,引起警方的留意。
02 最初兩年,盧岳鵬一幫人所綁架的都是普通商人,財富有限。增強「黑底」陣容、組織了綁票集團之後,如虎添翼,當然是要選大富翁下手了。
他要釣的第一條「大魚」便是古董及百貨公司名富商董俊競(詩家董創辦人)。

(董俊競Tang Choon Keng, 1901年-2000年,新加坡華人企業家,新加坡百貨先驅,CKTang詩家董百貨公司創始人。建於1982年的詩家董是烏節路一處地標,今天是萬豪董廈酒店。)
1960年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60歲的董俊競在他那豪華住宅的花園內散步,享受清幽的空氣時,盧岳鵬和三個同黨忽然出現,用槍指脅董老上車,絕塵而去。
董老被幽禁四晝三夜後,無恙脫綁,家人付出了32萬元贖金。
32萬元在60年代來說,是筆令人咋舌的巨款。這一票,算是大手筆,而且助長了盧岳鵬的氣焰,認為綁票是「賺大錢」的「最佳捷徑」。
盧岳鵬「綁風」之順暢,令他更加膽大橫行,目無法紀。 1961年,他帶了幾個同黨,綁架了船務公司大亨鄭祺泰。
由於同黨都是三教九流之輩,這次竟然鬧出了人命。
原來,他一個行事魯莽的同黨「阿目」,在匪窟把風看守鄭祺泰時,發生了爭執,開槍把鄭祺泰給殺了。
鄭家家人不知道鄭祺泰已遭毒手,還依綁匪吩咐,付出了13萬元贖金,苦等痴候他回家。直到五年後,「阿目」落網,才揭發盧岳鵬這個綁票集團心狠毒辣的手段。
盧岳鵬撕票殺人,雙手染滿鮮血,他所犯下的重罪已經不只是綁票,還加上了冷血謀殺。 盧岳鵬見同黨鬧出人命,唯恐驚動警方展開嚴密緝查,便暫時化整為零,解散手下,吩咐他們各自藏匿起來。
他這種出沒無常的「打游擊」方式,果然奏效,令掌握初步線索的警方人員無法採取進一步的調查。
盧岳鵬可說是耐性十足,他深居簡出了兩年,直到1963年,他捲土重來,擄綁了一名金融公司的老闆,所勒索的贖金,有如獅子口大開,激增到40萬元。
40萬元得手後,以盧岳鵬為首的綁票集團又一口氣干下另兩起綁票案。
他和同黨先綁了五金商人柯隆美,拿了換取自由身的30萬元贖金,接下來綁架了電影界名人邵維銘及其車夫。邵維銘及車夫被盧岳鵬禁錮了12天,家人付出了25萬元贖金。
一連串的綁票大案,令獅城富商大亨與社會聞人,個個提心弔膽,也使盧岳鵬在黑社會的聲名大噪。 黑社會中人皆「尊稱」他為「大老闆」,形容他是「綁票大王」。黑幫人物與私會黨打手都躍躍欲試,蠢蠢欲動,都以能夠聽命於「大老闆」為榮。
在那個時候,盧岳鵬可算是黑社會呼風喚雨的「教父」,巴結奉承他的三山五嶽人馬不少,眼紅妒忌他的敵對黨派也不乏其人。
盧岳鵬自以為是,也逐漸以「大老闆」自居,慢慢地狂妄自大起來。他原本火爆的脾氣,更令綁票集團一些小囉囉不滿,大家敢怒不敢言。
由於都是烏合之眾,盧岳鵬又不善於領導與管束手下,只顧自己吃喝玩樂,好幾個手下背著他私自提槍干案,將他蒙在鼓裡。
其中一個手下,持械搶劫時,落入警方手中。警方順藤摸瓜,展開搜查,手下見勢不妙,退出了綁票集團。
1964年開始,盧的綁票集團內也有人「出賣」情報給警方。
情報雖然不夠具體,也不完全準確,但對警方追查盧岳鵬的身份這方面,卻是黑暗中初露的曙光,警方開始監視與追蹤盧岳鵬。
膽大包天,狡計多端的盧岳鵬豈是泛泛之輩?他數度巧施脫身之計,居然又給他干下一起轟動新馬兩地的綁票案。
被綁的是慈善家拿督黃桂楠。
為了確保肉票安全,警方投鼠忌器,暫時撤除了追蹤盧岳鵬的行動,改用援兵之計,暗地裡部署密集的偵訊行動。
等到黃家付出了贖金,黃桂楠安全鬆綁後,警方馬上發動攻勢,突擊盧岳鵬的住宅、公司與商店。可惜,警方還是遲了一步,人去樓空,徒呼負負。
警方只好封鎖海陸空出入口,但盧岳鵬已捷足先登,逃跑無蹤。
警方棋差一著,百密一疏的是:盧岳鵬逃亡時,曾經被一輛警察巡邏車截住問話,卻讓鎮定狡猾的他,編了一套謊言,趁警方沒留意時逃脫了。
唯一的收穫是:警方發動了代號「取締綁票」的掃蕩行動,粉碎了盧岳鵬為首的綁票集團,直搗「大本營」,活擒了盧岳鵬三十多個手下。
不過,盧岳鵬與三個手下卻漏網逃走無蹤。 警方捉不到盧岳鵬這個「大老闆」,但雷厲行動卻重重打擊了黑社會組織的氣焰,阻止了多起嚴重罪案的發生,粉碎了多起案件的策劃部署。 綁票事件也因此沉寂了一段時日。
盧岳鵬與三個手下,究竟逃去了哪裡?
答案是:印度尼西亞的廖內群島。

03 盧岳鵬在廖內島擁有兩個捕魚的奎籠。他每次在風聲緊時,便跟小妾由海路潛回島上暫避風頭。不過,他的手下對淳樸漁村沒興趣,他們留戀的是該島不遠的丹絨檳榔。
丹絨檳榔有「女人村」之稱,是男人的天堂,是女人廉價出賣青春與肉體的地方。盧岳鵬有兩個手下最喜歡在丹絨檳榔豪賭、狂歡、玩女人。可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摩根」卻不捨得花錢。
「摩根」又名「阿協」,是集團內的狠角色。他「存錢」的目的是購買槍械,以便重返新加坡另闖一番犯罪事業,但他結果還是法網難逃,返島送命,死在一場警匪槍戰之中。而警方在殲滅他時,也有警官殉職,付出慘重的代價!
話說回頭,盧岳鵬逃亡的那段期間,正是印度尼西亞對抗馬來西亞的時代(當時新加坡是馬來西亞一分子)。印尼軍方深知盧岳鵬等人是因罪潛逃的亡命之徒,便計劃黑吃黑,向他們勒索「保護費」,並且準備進行另一項「大陰謀」。
為免得罪地頭蛇,盧岳鵬唯有靠奎籠的收入來繳付保護費,然而,收入畢竟有限,保得了自己,保不了手下。
印尼軍方並非善類,他們得寸進尺,勒索的款額越來越多,最後連盧岳鵬也漸漸覺得窮於應付。
據1985年出版的《警察年刊》引用警方資料顯示,印尼軍方的」大陰謀「是:威逼盧岳鵬等一夥,進行「特別任務」。那就是:回到新加坡放置炸彈,進行破壞,擾亂公共治安。
形勢所逼,加上印尼軍方軟硬兼施,盧岳鵬等人別無選擇。對方則答應事成之後,供給盧岳鵬一夥一批軍火,並且提供武器射擊的特別訓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