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Rosdiana Abdul Rahim。 圖:CNA/Lydia Lam
新加坡女子被控虐待女傭,包括捏她胸部和踢她私處。她的丈夫供稱她雖然不苟言笑,面如鬥牛犬(bulldog),但她並不暴力。
32歲被告Rosdiana Abdul Rahim被指在2017年9月至12月之間,在公寓住家虐待21歲的印度尼西亞籍女傭Mayang Sari,包括要對方在她面前洗澡,以及捏她的胸部,但她不承認她所面對的七項控狀。
根據《今日報》報道,被告的丈夫Muhammad Ridzwan Rashid11月30日在審訊上以辯方證人身份供證。
無法如「武打電影」般踢女傭
針對妻子被指踢女傭私處,他供稱妻子的膝蓋不好,無法如「武打電影」一般踢到女傭私處的位置。
曾經當過13年警察的被告丈夫目前兼職當私召車和送貨司機。他供稱,據他所知,妻子從來不會對孩子或任何人動粗,只會在孩子頑皮時把他們關在房間,讓他們「哭一下」。
他坦言妻子經常嘮叨,人們也可能因為她如鬥牛犬般的樣貌而認為她很兇,但認識她之後就會知道她並非如此,只是「很喜歡說話」。
他這麼形容:「如果你被罵,那就是嘮叨;你不是被罵,那就是說話。她就是這樣。」
他還說:「如果她是這樣的人,我也不會跟她生活。(但我們結婚)都十年了!」
稱妻子不可能讓他看到女傭裸體
女傭早前供稱,被告在2017年11月嫌她臭,拿水噴濕她一身,在她頭上倒了很多洗髮水,要她當著她的面前洗澡,還稱被告在她洗完澡後要她在浴室外一個男僱主也看得到的位置換衣服。
被告丈夫供稱,他從未看過女傭裸體,他這麼說道:「當然沒有,絕對沒有。她(妻子)會吃醋。我的手機,她也要檢查。」
他也表示,女傭從未向他傾訴或求助,更何況他們家住一樓,保安一喊就到,並指女傭只是受不了妻子一直嘮叨。
審訊仍未完結。被告的蓄意傷人罪名若成立,她可判監禁長達三年、罰款高達7500元,或兩者兼施;恐嚇傷害女傭家人罪名若成立,可判監禁長達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侮辱女傭尊嚴罪名若成立,可判監禁長達一年半、罰款,或兩者兼施;在女傭臉上撒粉的虐傭罪名若成立,可判監禁長達一年、罰款高達一萬元,或兩者兼施;沒讓女傭得到足夠休息罪名若成立,可判監禁長達一年、罰款高達一萬元,或兩者兼施;使用刑事暴力罪名若成立,可判監禁長達三個月、罰款高達1500元,或兩者兼施。
來源:8視界新聞,11月30日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