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利用多個交易戶頭虛假買賣股票,新加坡一家家掛牌公司執行主席被判罰款。(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多次利用自己和他人的交易戶頭進行交叉交易,製造股票交易活躍的假象,新加坡一家掛牌公司執行主席被判罰款21萬新元。
被告吳金山(69歲)共面對19項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他昨早承認其中3項控狀,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凱利板掛牌公司(Eurosports Global Limited)的執行主席兼執行長。被告在1988年創立這家公司,業務主要為分銷豪華跑車。
2014年1月17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被告在3家證券經紀公司持有股票交易帳戶,也利用另外3人的交易戶頭來買賣公司股票。
這3人是曾在被告旗下子公司任職銷售經理的顏智金、顏智金的友人馮志言,以及曾是公司客戶兼被告朋友的廖春江。
被告曾要求顏智金獲取另一個交易戶頭,後者於是取得馮志言的戶頭用來交易。被告會指示顏智金和廖春江買賣股票,並承擔交易產生的成本和虧損。3人並未從中獲利,但顏智金可報銷墊付的交通費用等。
案發期間,Eurosports是一隻流動性相對較低的股票,日均成交量為44萬7928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18%。
被告通過自己和3人的交易戶頭,在22個交易日內進行交叉交易,製造股票交易活躍的假象。
被告聲稱,他作為公司執行長,若要披露買賣公司股票,手續繁瑣。他也不喜歡公司股票處於不活躍狀態,認為這就像重症監護室中的「直線心電圖」,因此通過買賣公司股票,在價格圖表上製造「波動」。
其中,2015年6月3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間,被告在13個交易日內進行31次交易,涉及391萬5700股,占各相關交易日市場總成交量的42.1%至90.9%。
控方指出,證券市場不是任人隨意利用的遊樂場。被告在3年多內持續犯案,雖然並未從罪行中直接獲利,但動機仍是出於自身利益,促請法官判他罰款25萬新元。
被告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的行為對市場影響有限,並無證據表明有投資者蒙受損失,或被告從中獲利。他沒有案底,懇請法官判他罰款18萬新元。(人名皆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