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非成熟組屋區中有九成領取了新組屋鑰匙的買家,每個月僅用不超過四分之一的月入來償還建屋發展局房貸。成熟組屋區也有逾八成買家屬於這種情況。
國家發展部發言人星期一(11月7日)晚上發表聲明時,透露上述買家的每月償還貸款比率(MSR)。這意味著,這些買家可用每月公積金所得償還房貸,只需動用少許現金,甚至不用。
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和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同日中午剛在國會針對組屋發展成本及津貼,與國會反對黨領袖畢丹星展開交鋒。
畢丹星詢及當局為何僅提供非成熟組屋區買家的價格收入比和MSR,卻沒透露成熟組屋區的相關數據。建屋局此前指出,非成熟組屋區的新組屋售價約為家庭年收入的五倍或低於五倍。
英蘭妮回應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有關地價的口頭詢問時,也詳述了國有土地、售地所得及國家儲備之間的關係。



英蘭妮:出售國有土地建組屋 政府並未從中獲利
她說,出售國有土地只是把有形資產轉換成等值的金融資產,即使土地在地契到期後重歸國有,之前的售地所得也只是彌補國家在這期間失去的土地使用權,國家儲備金並未增值。
只有當政府把金融資產用作投資,並取得增長時,儲備金才會增加,這是現任政府審慎管理儲備金的成果,不可視作理所當然。
梁文輝也詢問政府,新加坡人是否在為用以發展組屋的國有土地三次買單,包括:一、政府最初征地時的國有土地價格;二、建屋局的買地價格與政府征地價格之間的差額;三、用以填補建屋局以市價買地而蒙受虧損的稅收。
對此,英蘭妮表明沒有這回事,並重申政府出售國有土地來發展組屋時,並未從中獲利。

她解釋,政府若須徵用土地來建組屋,會以公平市價賠償業主,賠償額可能來自國家儲備或政府收入。建屋局之後會以公平市價向政府購買土地。
對於有人覺得既然這是政府與政府機構之間的交易,為何不直接以零成本把土地轉讓給建屋局,英蘭妮解釋,若不等值交換土地,就會耗盡國家過去的儲備,加上沒有對應的金融資產來替換,也就無法把售地所得拿去投資,以利用回報應付開銷。
換言之,新加坡的土地屬於國家,因此現任政府建組屋,要按照市場價格支付地價。
建屋局最終把組屋賣給新加坡人時,還會針對組屋市價投入高額津貼,並為買家提供購屋津貼。組屋的實際售價因此往往遠低於總開發成本,導致建屋局蒙受虧損。
英蘭妮說,政府會撥出津貼填補這個差額,而津貼來自於國家儲備凈投資回報貢獻(NIRC)和稅收。「繳付這些(稅)的不僅是新加坡人,也包括永久居民、在本地工作和生活的外國人、旅客、公司和其他納稅實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