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股權投資移民
股權投資移民(Business Investment Employment Pass)是通過投資入股一家新加坡企業或為新加坡企業提供融資,作為股東兼高管或融資經理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請獲得EP准證,EP准證持有2年後,向新加坡移民局提交PR申請。由此,申請人和家人通過EP准證轉換PR申請的方式獲得新加坡綠卡。
合適人群:
· 有商業判斷能力;
· 具備投資能力的投資人。
申請要求:
· 購買新加坡本地公司股份,成為公司股東;
· 申請人符合就業准證的申請條件。
09 個性化就業移民(PEP)
個性化就業移民(Personalized Employment Pass)簡稱PEP,是新加坡最高級別的工作許可,是專門針對外國高收入專業人士的專業通行證。它不限於一個僱主,並且比EP、SP和WP提供更大的工作便利性。
申請要求:
-你可以申請個人就業准證(PEP),如果你是:
-海外的外國專業人員,並且在海外最後一次提的固定月薪至少為18,000新元。
-最後一次提取的工資應該是在申請之前的6個月內。
-現有EP就業准證持有者,其固定月薪至少為12,000新元。
10 可變資本公司(VCC)
為推動新加坡成為更健全的國際基金管理中心,2020年1月15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和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ACRA)聯合發表聲明,正式推出可變動資本公司(Variable Capital Company,VCC)框架。
相較於新加坡傳統的基金結構,VCC的主要特點之一是它既可以作為一個獨立公司制基金設立,也可以作為一個擁有多個子基金的「傘型基金」設立,這些子基金可具有不同的投資目標、投資者、資產和負債,使得VCC架構更具靈活性。
總的來說,隨著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等離岸司法管轄區對基金設立的透明度、監管和經濟實質要求的不斷提高,VCC架構未來可能成為更多基金管理人在設立境外基金架構時的選擇。新加坡有望藉助這一系列鼓勵境外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設立的政策,提升其作為全球金融中心和投資基金中心的地位。
現在,申請人在現有可變資本公司的架構下,投資2000萬新幣成立子基金,並在新加坡成立資金管理公司用於管理子基金的資產,申請人就可以獲得EP,家屬獲得家屬准證DP, 並且可以申請新加坡綠卡以及公民資格。
優勢:
· 資金門檻相對靈活;
· 共享母基金公司資源;
· 子基金由持牌基金經理管理,對投資者背景要求較低;
· 可享受基金稅務減免;
· 子基金之間的債務是獨立的,互不影響。
挑戰:
· 需要每年定期繳納子基金管理及法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