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發死人財!項目經理趁老闆過世,將公司戶頭換成自己私人戶頭,近兩年失信超過50萬新元公款,拿來賭博和花天酒地,東窗事發,被判坐牢4年又1個月、罰款9000新元和駕照吊銷6年又4個月。
被告王國宏(45歲,譯音)案發時是Kieong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的項目和營運經理,他面對4項包括失信和醉酒開車的控狀。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於2020年2月加入公司。公司老闆在2022年10月過世後,公司擁有權轉到一名43歲大馬籍女子名下。
被告在老闆過世後,負責公司營運事務。他稱公司銀行戶頭之前由老闆管理,老闆死後公司無法使用該戶頭,於是指示公司執行人員將發給顧客收據里的收款戶頭號碼,改為他的私人銀行戶頭號碼。
被告在2022年10月開始失信公款,女老闆在2024年6月,才發現顧客的付款沒有轉入公司銀行戶頭,她在質問被告後才得知真相。
被告當時承諾會歸還款項,到最後沒有這麼做,甚至在罪行被揭發後,私人戶頭還繼續接收顧客的匯款。
被告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8月間,共失信51萬4212新元公款。
調查揭露,被告將失信的錢全花在賭博、上卡拉OK酒廊、夜店以及個人開銷上。
被告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獲得老闆信任 被列遺產執行人之一
被告在當已故老闆遺產執行人時,私吞老闆銀行戶頭裡的7萬新元存款。
被告上班後取得老闆信任,老闆甚至將被告列為遺產執行人之一。
老闆過世後,一個華僑銀行戶頭裡的7萬新元存款,理應由新老闆繼承,不過身為遺產執行人之一的被告,在2024年3月至4月間,失信了這筆款項。
控方在陳詞時指被告濫用被授予的信任預謀幹案,加上犯罪時間長,而且罪行被揭發後被告還繼續失信公款,要求法官判他坐牢4年又1個月至5年又1個月、罰款9000新元和吊銷駕照78個月。
控方也要求法官令被告做出7萬新元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