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續了三個月的車業公會選舉糾紛,依然沒能獲得解決。會長梁添丁向法院申請駁回代會長林亞保和選委會主席指6月6日第二次選舉無效的訴求,聲稱他們不能代表車業公會。不過這項申請不成功。
車業公會會長梁添丁認為,5月6日的選舉程序存在問題,違反了公會章程,所以在6月6日再次召開選舉,選出第27屆理事。他採取法律行動,通過法院駁回6月6日選舉結果無效,但申請不成功。雙方的爭議點是對於章程的解讀不同。
「章程裡面有其中有一條,就是在大選的時候,會員是否可以委託代表來參加這個會,包括投票。章程它寫的是可以,但是它的字體可能沒有這麼簡單讀選舉委員會還是不讓會員委託代表投票。這個事情就是委託代表來投票的事情引起的。」
儘管目前的情況不明朗,但梁添丁表示不影響公會的運作。梁添丁說他同代會長林亞保及選舉委員會,曾在6月嘗試和解但未能達成共識。他認為未來可能需要進一步修改公會章程,使條款更加清晰易懂,以避免類似糾紛重演。
林亞保一方受詢時表示,將同律師進一步商榷,並堅稱5月6日第一次選舉是按章程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