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Gojek司機在搭載一名16歲醉酒少女時,趁其昏睡不醒,偷偷拍攝自己性侵全過程的視頻,數月後因一場交通事故被警方發現,最終難逃法網。
3月30日,60歲的新加坡籍司機Daniel Ong Soo Eng被判處監禁17個月,其中兩個月為替代四下鞭刑——因年逾五十,依法免於體罰。
他當庭認罪,承認一項性侵罪,另兩項 voyeurism(偷窺)與錄製淫穢影像罪亦被法院一併考量。
據法庭披露,Ong自2019年至2022年4月間,長期擔任Grab與Gojek的私人網約車司機。案發當日(2022年2月26日),他已婚,育有兩名成年子女。
當晚,受害者參加派對後於凌晨2點40分離場,醉意醺醺地通過Gojek叫車。Ong接單後,發現她已昏昏欲睡,便將她載上車。
抵達目的地後,Ong停車試圖喚醒她,但少女毫無反應。他凝視著后座沉睡的她,心中暗嘆:「真性感。」
於是,他開始用手機拍攝——整整20分鐘,從凌晨3點起,他調整她的衣衫與肢體,暴露私密部位,連續拍攝數十張照片。
隨後,他更進一步,走出車外,手持手機拍攝了一段近三分鐘的視頻,清晰記錄下自己對少女實施性侵的全過程。
拍完後,他回到駕駛座,悠然刷起YouTube,直到少女甦醒。她支付車費,安然離去,渾然不知自己曾被侵犯。
交通事故暴露罪行
數月後,2022年4月6日,Ong在兀蘭區遭遇車禍。他拍攝事故現場照片,前往警局報案。為展示證據,他將手機交給警員查看。
警員翻閱相冊時,竟意外發現一連串令人震驚的私密影像——其中一段視頻,赫然顯示Ong正撫摸少女的私密部位!
警員立即暫停報案流程,轉而對Ong展開深入調查。當日,他即被逮捕,手機被扣押。
判刑爭議
檢方主張判處14至17個月監禁,並附加2至3個月替代鞭刑的監禁。檢察官Claire Poh指出,這是一起「網約車司機利用乘客醉酒狀態實施的 opportunistic 性侵」,其性侵程度「極高」,嚴重辜負了公眾對運輸服務者的信任。
辯護律師Prakash Otharam則請求判處13個月監禁,免於鞭刑。他強調,Ong毫無推諉,深感悔恨:「過去幾年,這樁罪行如陰霾壓頂,已讓他家破人亡——婚姻破裂、與妻女分居、失業、房產易主。」
他曾試圖申請延期,以便配合家事法庭將房產過戶給女兒,但法院以「多次延期仍無終點」為由駁回。
主審法官李麗貞在宣判時指出,Ong「趁機獵食」一名毫無知覺的少女,若非那場「天賜」的車禍,他本可逍遙法外。
她強調,Ong濫用其公共運輸從業者的身份,嚴重侵犯受害者隱私——甚至拍攝了受害者面部特寫,使其身份無可遁形。若非年邁,四下鞭刑本應加身。
最終,法官准許Ong將監禁推遲至4月執行,以便處理身後事務,由其年長兄長擔任保釋人。
根據法律,性侵罪最高可判兩年監禁並處罰金。因年齡豁免,鞭刑雖免,但17個月的牢獄之災,足以讓這位昔日司機,為自己的貪婪與卑劣,付出沉重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