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3月18日(周三),新加坡上訴法院駁回了兩名涉案人士針對量刑的上訴,終結了新加坡歷史上規模最大、最嚴重的股市操縱案。該案導致2013年本地股市蒸發高達80億新元(約合62億美元)的市值。
這意味著,馬來西亞前企業家蘇志文(John Soh Chee Wen)及其前合伙人兼共犯許素玲(Quah Su-Ling)將分別服刑36年和20年。
上訴法院還對許素玲的辯護律師——西瓦納桑·尼桑亞納坦(Sivanathan Nithyanantham)下達了個人費用令,罰款1萬新元。原因是他反覆提出「毫無根據的法官偏頗指控」,並在被法官當庭訓斥後,仍輕描淡寫地淡化其指控的嚴重性。
在法庭質詢下,西瓦納桑承認,這些指控完全出自他個人判斷,並非來自許素玲的授意,因此法院未因這些指控而加重許素玲的刑期。
蘇志文與許素玲在歷時多年的審判後,分別被裁定犯下180項和169項罪名。兩人在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期間,利用189個證券交易帳戶,人為推高了三隻低價股——Blumont、Asiasons 和 LionGold——的股價。
他們最主要的罪行,是隱瞞自身真實身份,在指示交易時欺騙金融機構,製造虛假交易鏈。
蘇志文還因在股市崩盤後,唆使四名證人向調查人員撒謊,被認定犯有「干擾證人」罪。他目前被羈押,通過視頻連線參與聽證。
2013年10月4日,這三隻股票價格集體崩盤,導致新加坡交易所(SGX)市值一夜蒸發80億新元,騙局徹底曝光。
本次量刑上訴由首席大法官蘇坦德森·梅農(Sundaresh Menon)、法官鄭永光(Tay Yong Kwang)及資深法官潘安德魯(Andrew Phang)共同審理。
蘇志文的律師主張,其刑期遠超其罪責,部分加重情節是他當時根本不知情的,導致量刑「過於嚴苛」。許素玲雖基本採納了蘇志文的論點,卻試圖弱化自己在騙局中的角色。
對此,首席大法官梅農在宣判時指出,法院全面駁回了雙方的上訴理由,認定其上訴「完全不成立」。
至於律師西瓦納桑,他已於2025年11月公開道歉,撤回所有司法偏頗指控,並向法院提交正式書面道歉函。首席大法官表示,儘管此舉無法完全免除其失職責任,但「已顯著減輕了其不當行為的衝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