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華仁申請獲批准 法庭將一併審理涉及王明星和林國城控狀

2024年5月8日,易華仁到高等法院。(圖:林祥龍)

易華仁要求法庭一併審理所有指控 為何獲得法官批准?
針對易華仁反對控方要求分開審理他面對的兩套控狀、表明要聯合審理所有35項指控的要求,高庭法官表示,基於三個理由批准申請。
這項刑事動議由高庭法官洪承利審理,他在聽了控辯雙方的說法,經過七個小時的審理後,決定批准辯方的申請,讓案件在同樣的審訊中審理。
高庭法官洪承利說,涉及王明星與林國城的兩套控狀確實有足夠相似和相關之處,一併審理也更方便。
他也指出,如果按照控方的要求,將涉及王明星與林國城的兩套控狀分一前一後審理,可能對被告不公平,讓蒙受壓力、並支付更多的訴訟費。
此外,既然是被告主動提出這項要求,並認為一併審理不會對他造成偏見或令他蒙羞,法官也就批准了申請。
審訊原定在今年8月份開庭,但控方在法官做出決定後表示,不知道能否如期進行審訊;辯方對此表示驚訝。
案件將在下個星期舉行刑事證據披露會議,到時或許會為審訊定下日期。易華仁獲准繼續保釋在外。
易華仁的代表律師文達星昨天在法庭上說,辯方會要求聯合審訊,是因為易華仁和王明星及林國城的關係是一樣的,都是非常親密的朋友,兩套控狀因此是有共同之處的。
文達星:易華仁在和兩人交際中清楚記得部長行為準則
文達星也指出,易華仁在跟王明星和林國城交際時,是清楚知道部長行為準則的內容的。
部長行為準則顯示,這套準則並不限制部長及其家人在某些情況下收取禮物:包括親友以個人名義真心贈送的禮物、明確顯示和其部長職務無關的禮物、以及在一般情況下,不會被認為會影響或可能影響他履行職務的禮物,例如日曆、筆記本等並不昂貴或偶爾收取的禮物,以及一般的禮遇招待。
此外,他也引述負責管理公共服務的教育部長陳振聲今年1月9日,在國會書面答覆非選區議員潘群勤針對易華仁案件的詢問時的話。文達星說,當時陳振聲表示,案件的調查已經結束,並正交由總檢察署進行檢討。這點和控方昨早稱,貪污調查局在今年三月才結束對案件的調查這一說辭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