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年僅15歲的馬來西亞少年,因其涉嫌參與多起洗錢犯罪活動。2026年4月9日與11日,警方接連收到兩起針對新加坡永久居留申請的詐騙報案。受害者均被騙子誘導,分別向一名身份不明的人員轉帳7500新元與2200新元,直到向移民與關卡局(ICA)核實申請狀態後,才驚覺自己上當受騙。
通過實武夷警區警員的深入調查,警方於2026年4月21日鎖定並成功逮捕該少年。初步調查顯示,這名少年受幕後黑手指使,負責收取受害者現金並完成資金轉移,且極有可能牽涉更多類似案件。
該少年將於2026年4月22日出庭受審,被控違反《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收益沒收)法》第51(1)(a)條,並援引《1871年刑法典》第109條與第108B條,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不超過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新加坡警方對所有涉詐人員採取「零容忍」態度,嚴懲不貸。警方特別提醒公眾:切勿向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轉帳、交付現金或貴重物品。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分子及詐騙團伙成員、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下、最多24下的鞭刑;而作為「洗錢中轉站」的詐騙「車手」(mules),也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涵蓋《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法》《電腦濫用法》(Singpass違規)及《雜項犯罪(公共秩序與滋擾)法》(SIM卡違規)等多類洗錢相關罪行。
此外,根據「設施限制框架」,凡涉及「車手」犯罪者——無論處於調查中、收到警告、繳納罰款、起訴或定罪——均可能被限制銀行服務與手機號碼訂閱,以切斷其繼續協助詐騙的渠道。
公眾如需了解更多防騙資訊,可訪問官網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防騙熱線1799。發現可疑線索,請立即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舉報。所有舉報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4月21日 晚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