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員如何才能享有有薪病假?
只要符合以下條件,新加坡雇員就能享有有薪病假:
a) 為僱主工作了至少3個月;
b) 已獲得公司指定診所所出具的病假單。如果無法找到公司指定診所(如因為診所當時沒有營業或地點不方便),雇員可以出示政府醫院所出具的病假單;並且
c) 在48 小時內通知僱主有關病假的安排。
雇員能享有的有薪病假天數取決於工作年限:

* 請到新加坡人力部網站: www.mom.gov.sg 查詢受認可的政府醫院。 ** 包括門診病假。


僱主需要支付雇員的醫療費嗎?
如果雇員已經替僱主工作了至少3 個月,僱主便必須替雇員支付醫療門診費。除非已包括在僱傭合約或公司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協議中,否則僱主沒有義務為雇員支付 其他醫療費用,如藥費、治療費或病房費。


雇員能在休年假/無薪假/
休息日/公共假日/非工作日期
間享有有薪病假嗎?
雇員在這些期間將不會享有有薪病假。雇員既然不必在以上期間工作,因此也無需申請有薪病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