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顧弟弟和母親的個人保護令,火爆女在家與弟弟吵架時大打出手,拿起鐵錘攻擊人,母親上前勸架時也被打中頭部,氣得弟弟報警捉人。
現年28歲的女被告面對3項控狀,包括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和觸犯婦女憲章的罪名。她前天承認其中兩項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加以考慮後,被判坐牢6個月又6周。
本案中的受害者是被告的弟弟,案發時17歲。為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導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在今年6月15日下午3時15分左右準備出門工作,弟弟則在客廳里打電玩。

火爆女與弟弟吵架時大打出手,拿起鐵錘攻擊人。(示意圖)
由於被告當時正因某事在生弟弟的氣,她出門後從走廊上用力關上客廳的窗扇,導致掛在室內的一個類似於錘子的宗教用品掉落,並險些砸中弟弟的電腦。
此時,被告突然發現自己忘記戴口罩,便回頭進屋拿口罩。弟弟這時撿起掉落的錘子,在被告面前揮舞,意圖嚇走她,但兩人卻因此打了起來。
怒火中燒的被告跟著從鞋櫃旁取出一把鐵錘,母親見狀上前勸架,但被告根本不聽勸,舉起錘擊揮向弟弟的右手肘,揮舞鐵錘時還打到母親的頭。
根據法庭資料,被告的母親和弟弟早在2015年就申請到個人保護令,阻止被告對他們動粗。
案件昨天下判時發生小插曲,被告聽完控方念出案情後忍不住抽泣,無法進行求情,法官於是下令暫時休庭,被告在大約半小時才在庭上求情,她反覆表示自己內心非常愧疚,並答應不再對弟弟動粗,也期望能儘快出獄與家人團聚,修復關係。
她哽咽地說:「以後不管什麼事,就算是吵架,我也會好好講話。」
除了家暴,被告也承認在去年與一名男子刻意用打火機燒傷一名女子的右手掌,以致於受害者傷口的皮膚脫落,失去知覺。
庭上揭露,被告和25歲男子林家勤(25歲)在去年3月20日晚上8時,一起前往受害者黃思潔(36歲)的住家。
3人見面時發生口角,被告在爭執的過程中指使林家勤用打火機燒傷受害者的手掌,並在他施以暴力時抓住受害者,以防她逃脫。
兩人事後還警告受害者不能報警,受害者忍了4天的痛,直至傷口發炎導致發燒後才求醫。
受害者的醫療報告顯示,受害者掌心的水泡破裂,皮膚脫落,燒傷部分甚至已失去感覺,因此得留院兩天接受治療,之後還休了近兩周病假。(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