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建屋局貸款約10年後,建屋局強制收回被告位於榜鵝的組屋單位。
(新加坡9日訊)向建屋局貸款買下組屋後拖欠約10年房貸,建屋局要強制收回房子時,離婚漢又當了5年「釘子戶」拒搬。當建屋局人員上門執行搬遷令時,離婚漢恫言開直播指控當局搶占房子還襲警,大鬧超過1小時。
這名釘子戶林國基(譯音,61歲)被控一項蓄意傷害公務員和一項牴觸建屋與發展法令的控狀。他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坐牢三個月和罰款4000新元(約1.2萬令吉)。他不服所判,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國家法院昨天(5月8日)發出的判詞顯示,被告2001年向建屋局貸款逾12萬元(約36萬令吉)買下榜鵝的組屋單位,並從2007年開始拖欠房貸,建屋局以各種方式提醒他繳貸款不果,在2013年開始發函表示將強制收回他的房子。
不料,被告未加理會,5年過去了也沒有搬走,當局不得不在2018年10月24日早上10時上門執行搬遷令。
被告當時拒絕開門,執行人員只好找來鎖匠幫忙,但他中途突然打開木門,隔著鐵門與執行人員對峙,更從屋內找來腳踏車擋門,甚至拿出手機揚言要開臉書直播「讓大家看看建屋局搶占我的房子」,結果驚動警員到場,但被告仍拒絕開門。
由於鎖匠使用電鋸開鎖,兩名警員擔心被告持續抵抗會不慎被弄傷,於是伸手入屋緊抓著被告的手臂阻止他掙扎,但被告拒絕配合,更多次揮拳襲擊其中一名警員的手臂,最終動用約五名警員才成功抓著被告的手臂,讓鎖匠成功開門。
被告事後被捕,建屋局收回被告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