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眼收到網友投訴和房東之間關於續租、退押金等事宜。
以下為網友全文: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之前的房子合同是在5月25號結束的。原本是想續租下去,所以我們在4月的時候跟房東提出續租了。但是房東一直沒有理會,就是不回信息不接電話。
一直等到4月底,房東遲遲不給消息,我們就開始著急在附近在房子了, 就當我們上網查找招租信息的時候,我們發現房東正在招租我們當時的房間。招租的帖子從4月頭就一直在發布並且每天更新,廣告的信息都是我們房間的照片並且標註5月25號可入住。我們馬上發微信問她,為什麼不回信息,能否給個准信。對方還是不回信息。
在這種對方不接電話不回信息的情況下,我們就找了附近的房子並簽好合同在5月26號入住,然後就在合同簽好的第四天,房東回我們信息說願意續租給我們。
我們當時就懵了,告訴她我們已經找好房子了,住到5月25號就會搬走,對方看到我們找好房子,馬上急眼了。要求我們必須繼續住下去直到她找到新房客搬進來。我們回說,一直努力跟您聯繫,您不予理會,現在卻這種要求十分不合理。 房東卻提出來按照合同應該提前兩個月通知她是否續租,而不是按照5月25號這個日期,如果4月通知她就應該住到6月。 我們立馬問她,那如果6月退房的話為什麼廣告寫的是5月25號合同終止的時間呢?
從網友原文可以看出,ta和房東有三個矛盾點:
1.在4月網友要求續租時房東不予理會,並將房間掛出去準備出租;
2.在網友找到其他房間後,房東又表示想繼續租出去。網友拒絕後要求ta住到6月;
3.在網友搬出去後「失聯」一拖再拖,不退還押金。
網友說ta一直嘗試和房東溝通,但沒有得到正面回復。


原本5月的事情,現在已經拖到了6月份。網友說,房東還是不給退租金,也沒有任何音信。


網友想要訴諸小額法庭解決押金問題,或許還要等到6月26日。
最後提醒一下新加坡的各位租客,一旦遇到租房糾紛,先看和你交涉問題的,是不是真正的房東/中介。如果是就可以利用小額法庭進行申訴/起訴。如果是有人冒充中介,則可以去CEA(Council for Estate Agencies,房產中介理事會)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