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保護法案提出一讀 加強處罰和執法權限

國有土地上的違規行為未來將受到更嚴厲的懲處。政府對國有土地保護法案提出一讀,加強對國有土地違規行為的處罰和執法權限。法案一旦通過未經授權在國有土地停車將屬於違法行為。使用車輛非法傾倒物品,最高罰款金額提高到10萬元。
目前,未經授權開發國有土地或在上面搭建建築等違法行為,違例者面對最高5000元的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新法案生效後,罰款金額將加重到最高5萬元。
法院也可命令違法者賠償政府因土地被侵占而蒙受的損失,這包括拆除或清理建築所需的費用。此外,廢棄土地的認領窗口也將從六個月減少到三個月。法案也賦予執法人員更大的執法權限,除了授權官員索取違例者的身份資料,也允許他們無需出示搜查令進入任何土地進行視察。執法人員也無需向法院申報直接對違規者發出違規通知,制止他們的行為。新法案一旦通過,將取代現有的國有土地非法侵占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