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例!摩托車非法載客 男子成本地首名吃罰騎士

圖:Facebook/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 We Keep Your World Moving
本地一名男子因為把摩托車當成私召交通工具,以18元車費把一名陌生乘客從義順載到蔡厝港,成為我國第一起因用摩托車非法載客而被定罪的案例。
陸路交通管理局星期五(5日)在Facebook頁面發帖透露,在去年展開針對非法汽車和摩托車拼車服務的執法行動中,扣留了兩名司機及一名摩托車騎士,他們的交通工具也被扣查。
其中,落網的摩托車騎士和一名司機,因為提供非法載客服務,日前認罪後,各被罰款18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12個月。
陸交局在帖文中強調:「這也是首次有摩托車騎士因從事有償非法載客服務而被起訴和定罪。」
在這同時,法庭文件顯示,被提控的33歲摩托車騎士Muhammad Hasbullah Rosly,是去年5月3日上午在義順一帶落網。調查顯示,他以18元車資,用摩托車載送一名陌生乘客,從義順51街前往蔡厝港的工藝教育西區學院。
調查也發現,他是明知故犯,這麼做是為了「賺取外快」。
除了被定罪的Muhammad Hasbullah Rosly和轎車司機Muhammad Nasrulhaq Shamsulnizam,另一名司機的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陸交局表示,嚴肅看待此類非法行為,並將繼續對提供非法汽車和摩托車拼車服務的人採取執法行動。
「為了乘客的自身安全,我們強烈建議您通過持牌商業平台預訂點對點交通服務,包括商業拼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