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計劃 以增強吸引投資

示意圖。(圖:iStock)
政府推出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計劃,以增強吸引投資,保持競爭力。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在國會發表新財政預算案聲明時說,這個稅收抵免措施讓企業可獲得現金退款。新計劃支持高價值和實質性的經濟活動,包括設立或擴大製造設施、新的創新和研發活動,以及支持綠色轉型的活動。
黃循財說,這將有助我國保持競爭力,並吸引具有正確專業知識的國際企業前來投資。
根據財政部提供的資料,新計劃由經濟發展局和企業發展局負責審批,企業在最長10年的合格期內進行符合資格項目產生的合格支出,將享有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
這些抵免額可用於抵扣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任何未使用的抵免額將在企業達到合格標準的四年內,以現金退還給公司。
為支持這項新計劃和其他增進投資的工作,政府將在今年內向全國生產力基金(National Productivity Fund)撥入額外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