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31歲教育機構經理為6歲小學生輔導功課,竟連續18小時施虐,惡行包括讓學生餓肚子、持續伏地挺身、逼喝自己的尿,甚至打他620下,造成對方腎衰竭,進入加護病房搶救。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31歲)共面對10項控狀,他承認其中四項,包括嚴重蓄意傷人、虐童(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以及牴觸雇用外國人力法令,其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
案情揭露,被告的阿姨於2012年9月註冊了一所教育機構,為學生和工人提供住宿,也為外國學生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被告於2016年擔任機構經理,儘管沒有任何教學或託兒資格,他卻負責照顧學生的起居,以及輔導他們的數學和英語,並檢查作業。
三名受害學生來自中國,事發時分別是6歲、10歲以及11歲。
其中,6歲男童於2023年1月到教育機構,被告經常懲罰他,包括逼迫他睡在廁所內,並只提供麵包和水代替正餐。
被告於2023年1月10日與11日,多次用衣架打男童的臀部,並拍下對方受傷的視頻。
2023年3月9日下午3時許,被告要求男童在學習英語時,保持伏地挺身姿勢。傍晚5時許,男童喊餓時,被告不但嘲笑他,還故意不讓他吃晚飯,強迫他保持姿勢,直到隔日凌晨1時15分。
當男童保持伏地挺身姿勢時,被告還對他拳擊和踩踏。
2023年3月10日凌晨2時至早上7時,被告時不時用衣架打男童,甚至將椅子放在男童身上並坐上去。他也強迫男童在盆中小便,逼他喝下自己的尿液。被告也持續對男童施暴,行為均被監控拍下。

惡行被電眼拍下
長達約18小時的虐待中,被告打了男童不少於620次,踩踏其背部和臀部不少於45次,並踢其肋骨至少一次。
男童送院後,被發現有肺水腫、腎衰竭、橫紋肌溶解、嚴重高血壓、心臟瓣膜關閉不全以及肋骨骨折的情況。
醫院報警後,警方在3月14日逮捕被告。男童直到2023年4月28日才出院。
法官將案展至8月21日下判。
另兩小學生 也被掌摑衣架打
另兩名小學生也受罰,曾被掌摑、拳打以及衣架鞭打。
其中一名受害的11歲男童於2023年1月開始由被告照顧。被告在檢查男童的數學作業時,因發現許多錯誤,於是要求對方保持伏地挺身姿勢長達約3小時。期間,只要姿勢不標準,被告就會用衣架擊打其臀部,前後不少於6次。
11歲男童在醫院檢查時,右側臀部出現傷痕。
另一名受害的10歲男童,則在2023年3月1日接受被告輔導功課時,因未完成部分作業,臉部被拳打、掌摑至少5次。
男童隨後也被要求做出伏地挺身姿勢,支撐不了時,他同樣被衣架多次擊打背部和臀部。
被告後來讓男童繼續做作業,但答不出問題時,臉部也被毆打流血。
學校老師隔天發現男童臉頰上的淤青,並通知其家長,學校輔導員於當年3月3日報警。醫院檢查發現男童左臉頰、背部、脊柱和腿部都有淤青。
因害怕被捕 曾阻男童送醫
案情顯示,2023年3月10日早上6時,在隱瞞所施惡行的情況下,被告曾聯繫6歲男童的父親,騙取了「管教」許可,甚至還告訴男童,父母允許自己管教。
他當天也拒絕讓男童上學,並繼續虐待他。
直到當天傍晚6時許,男童已十分虛弱,無法行走,被告將他抱進廁所,並向他潑水,要求他起來。
被告的阿姨當晚7時許抵達,要求被告停止施暴,隨後將男童抱出廁所。
事後,被告因害怕被捕,極力阻止阿姨將男童送醫。直到3月14日,男童出現呼吸困難和嚴重咳嗽,才被送院。
男童當時生命體徵嚴重異常,被緊急送往加護病房搶救。
男子前日出庭,律師替他求情時稱其已經深深悔悟,並全力配合調查。另外,律師也指被告小時候遭到家暴,因此希望法官可以從輕發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