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2026年6月17日至6月30日,網絡司令部的反詐騙中心(ASC)及反詐騙調查部門,與七個陸地分局協作,在全島範圍內開展了一次執法行動。此次行動重點打擊涉嫌從事「冒充政府官員詐騙」(GOIS)、投資詐騙和招聘詐騙的個人。這些詐騙類型持續給公眾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在與當地銀行的緊密合作下,ASC警員檢測並凍結了158個與詐騙活動相關的銀行帳戶,沒收了超過15萬新元的涉嫌詐騙所得。在行動期間,有140多人因涉嫌出讓銀行帳戶以協助洗錢而接受調查。
警方還與包括社交媒體平台、即時通訊應用提供商和電信公司在內的關鍵行業夥伴合作,清理了1,123個在線輔助帳號,並禁用了370條用於支持詐騙活動的電話線路。
目前,警方正對147名涉案人員進行調查,其涉嫌違反1992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CDSA)和1993年《計算機濫用法案》(CMA)。根據CDSA第55A(1)條,在某些情況下協助他人保留犯罪行為利益的罪行,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最高5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CMA第3(1)條,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資料的罪行,初犯者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最高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一旦被起訴並定罪,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次、最高可達24次的強制性鞭刑。而通過洗錢、提供SIM卡或Singpass憑據來協助詐騙的「錢騾」,將面臨最高12次的酌情鞭刑。這包括CDSA項下的某些洗錢罪行、CMA項下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案》項下的某些SIM卡相關罪行。
警方對參與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將依法嚴懲。為了避免成為犯罪活動的共犯,公眾絕不應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Singpass憑據、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來從事可疑或非法活動。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公眾可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反詐騙熱線 1799。
如果您懷疑或知道有人參與錢騾相關活動,可以通過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舉報,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在線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將嚴格保密。
附件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7月29日 晚上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