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如果你買了公寓或者在工商大樓里買了店鋪或辦公室,那你就成了小區或大樓的附屬業主(subsidiary proprietor或SP)。
在業主管委會裡的這些年,我遇到的趣事一籮筐。在這裡分享一件印象深刻的事,供各位看官茶餘飯後消遣。
物業傳真經: 成功向發展商索賠
我第一次全程參與法律諮詢到確定責任,並觀察裁定過程的經歷是在物業的幫助下槓上發展商。事情源於住宅樓地基發現了裂縫,管委會立即請建築工程公司檢測確認沒有安全隱患,但維修需要一筆費用。
物業初步評估這種情況可以向發展商索賠,並安排律師解釋索賠的方法和過程。在預估全部費用後,管委會同意聘用該律師及其推薦的資深土木結構工程專家一起估算髮展商的責任。
幾個星期後,專家和律師回復發展商有責任的可能性很大,而且是設計上的疏忽。專家也查到了設計公司的細節,所以同時給發展商和設計公司發律師函。兩家都回函說他們在該公寓項目上專業盡責,沒有疏忽。至此,律師按計劃通過仲裁庭向設計公司索賠。

仲裁地點:高等法院的原址內,現在是國家美術館 那次的仲裁是在高等法院的原址(現國家美術館)內進行。管委會三位成員(包括我)作為業主代表全程參與。記得我方共五人,對方僅設計公司一位董事,仲裁庭兩位法官,在一個小房間內由法官決定哪方發言。大家都衣著正式,整齊的襯衣配上素色領帶。我方主要是專家作為證人發言,律師補充。經過兩小時辯論,設計公司表示願意賠償,午餐後經過幾輪磋商確定了賠償金額。
管委會的三人一起午餐,大家都說從來沒嘗過這麼好吃的三明治。回想起來,不知是午餐真好,還是聽到對方願意賠償後的心情好。我們三人是理工男,竟然都說沒完全聽明白專家講的土木結構。如果沒找對人,這次肯定沒法讓對方賠償。 由此可見,有個靠譜的物業多麼重要。
(圖文來自新加坡眼APP網友孫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