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著名食評家司徒國輝(KF Seetoh)向環境及水源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發公開信,以小販中心社會企業經營模式隱藏不合理規定為由,呼籲環境局收回對這些小販中心的管理權,或是讓社企接受公共獨立委員會的審查和監督,確保他們履行當初所許下的承諾。
繼之前批評社企經營的小販中心租金太貴之後,司徒國輝此次一一列出他認為這種經營模式下的不合理規定。他說,他原本以為之前所看到合約內容很糟糕,沒想到另一社企的合約,條款更加離譜。
小販提前解約需繳付「罰金」
司徒國輝聲稱,他所取得的一份解約信顯示,即使在解約後,小販每個月還得繳付至少2000元給經營小販中心的社企,直到合約期滿,或是找到願意租下攤位的小販為止。解約信還寫道,公司可以協助希望解約的小販尋找新攤販,但他們兩個月的訂金會被沒收。

攤販得出錢獎勵食客歸還托盤
據司徒國輝指出,這一社企會給歸還托盤的食客兩毛錢獎勵,不過這筆獎勵金卻由小販承擔。這方面的費用,每個月可介於400元到800元,而這還不包括小販所需要支付的清理和維修費。

社企可隨時提高向小販徵收的收費
司徒國輝還說,合約中有一則條款,讓社企可隨時提高對小販徵收的費用,而且小販還必須繳付草擬合約的律師費。他說,這相當不可思議,因為根據市場慣例,業主通常不會向租戶徵收草擬標準合同的費用。


解決辦法:收回管理權或讓社企接受公共獨立委員會監督
司徒國輝在公開信中說,雖然當局呼籲小販中心運營商提高額外收費的透明度,但關鍵是小販需支付的整體費用。他寫道,社企所經營的小販中心,包括租金在內的整體費用,仍然是高過環境局所經營的小販中心和咖啡店,而且費用的差距相當大。
他說,這些社企運營商畢竟是私人企業,社會意識並不強,因此呼籲環境局,從他們手中收回對這些小販中心的管理權,利用市場價格競標模式來制定租金,儘量減少對額外服務的提供。
司徒國輝建議,如果環境局還是堅持要讓社企來經營小販中心,那麼這些社企應該接受公共獨立委員會的審查和監督,以確保他們履行當初所許下的承諾,提供負擔得起的小販美食,讓小販文化可以代代傳承。

司徒國輝8月底才剛撰文批評有社企,除了向小販徵收租金之外,還徵收包括硬幣兌換服務費、餐具處理費、食品品質檢查費等各種雜費,加起來之後,每個月的費用驚人。
國家環境局後來回應,讓有社會意識的企業管理小販中心的模式,有它的好處,如增添小販中心活力和增加食物多元性等。當局還說,讓社企管理小販中心的計劃推行至今只有約三年,當局還在學習和評估,也會考慮各方建議。
《8頻道新聞》就司徒國輝發布的公開信,向環境局發出詢問。
環境局答覆本台時說,他們知道司徒國輝所發布的這封公開信,正在研究他所提出各種問題。
(照片:makansutra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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