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阿叔為卜基當跑腿,月賺至少2000新元,金盆洗手後還將工作介紹給親兄弟,昨早被判坐牢24周,罰款13萬7000新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陸永漢(譯音,60歲)面對3項牴觸賭博管制法令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餘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阿叔當非法卜基跑腿,被判坐牢和罰款。(取自新明日報)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5年間認識一名叫「阿忠」的馬來西亞籍男子,並在吃了阿忠介紹的中藥後,心臟疾病改善不少,因此覺得欠對方一個人情。
阿忠後來向被告透露自己經營非法萬字票生意,要求被告做跑腿幫忙收賭注。
被告原本拒絕,只同意介紹顧客或有意當跑腿的朋友給阿忠認識。
阿忠說不認識被告介紹的顧客,最後說服了被告當跑腿,讓被告每周向賭客收注,他則每月支付2000新元的薪水給被告。
被告接受提議,直到2021年8月,被告表明不想繼續為阿忠工作,並介紹自己的弟弟「代班」。
阿忠每周支付被告的弟弟500新元(約1658令吉)作為酬勞,不過弟弟會把收到的賭注交給被告,再由被告把錢交給阿忠的手下。
到了2023年10月,被告也把哥哥介紹給阿忠,讓哥哥替對方工作。
報道中提到,新加坡刑事偵查局專案科於2023年11月3日接獲通報後,在同月6日突擊被告住家。
調查揭露,被告自2015年至2023年11月6日間,從阿忠那裡賺了至少13萬4000新元,當中有9萬9745新元被警方起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