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一名一歲八個月的男童前年被發現在自家泳池溺水並失去意識,父母將他救起後撥打民防部隊熱線求助。救護人員到場後,多次要求提供男童的出生證明,否則無法將他送院治療。男童過後在救護車抵達約20分鐘後被送院,但在幾個小時後搶救無效離世。
我國首席驗屍官納科達(Adam Nakhoda)日前裁定,這是一宗不幸的意外溺水事故,但指出,救護人員在將男童送院前,堅持索取出生證明的做法沒必要,但相關延誤不太可能改變最終結果。
根據前天(4月30日)公布的書面裁決,出事的男童和父母、祖父以及兩名手足居住在一棟三層半的獨立式洋房。根據男童母親的說辭,2024年6月9日中午時分,她正在客廳里,出事的男童在一樓活動,其他家人則在屋內不同位置。
監控畫面顯示,男童約在12點51分從未上鎖的大門離開屋內,走向泳池,並在約四分鐘後進入水中。片刻過後,他似乎掙扎了一下,隨後失去反應。
他的母親在發現屋內異常安靜後開始尋找男童,最終在泳池中發現他面部朝下,嚇得尖叫。男童的父親聞聲趕來後,把他從水裡抱出並對他施以心肺復甦(CPR),他的母親則撥電召救護車。
送院前溝通發生爭議 救護人員索取出生證明引發延誤
民防部隊在下午1點15分接到求助電話後,在八分鐘內趕抵現場。不過,根據男童的父親,三名救護人員多次要求他們出示男童的出生證明,否則無法將他送院。雙方僵持了約七、八分鐘。「我懇求他們先把孩子送到醫院,我會讓其他家人把出生證明送過去。他們聲稱這是他們的程序,沒有出生證明他們就無法進行救治。」
儘管救護人員Muhammad Noor Azwan Abbas中士否認曾提出相關要求,但隨身攝錄器畫面顯示,他多次詢問「出生證明在哪裡」,並表示「沒拿到出生證明他走不了」。
男童最終在1點48分被送達醫院,並於當天下午約4點宣告不治。
民防部隊:出生證明並非必要 但屬理想安排
民防部隊的內部審查指出,擁有六年實戰經驗的Muhammad Noor Azwan Abbas中士,是首次處理兒童心臟驟停個案。審查認為,他在緊張情況下仍專注於關鍵急救步驟,但在處理流程上有改進空間。
參與審查的民防人員指出,出生證明有助醫院提前登記和了解患者資料,但這份文件並非送院的必要條件。在緊急情況下,患者可先以「無名氏」身份登記並接受治療。
驗屍官:延誤不太可能影響結果 但徒增家屬痛苦
驗屍官納科達指出,救護人員堅持索取出生證明的做法沒有必要,並表示在緊急情況下應更靈活處理程序要求。「救護車停在房子旁的額外時間可能不會對本案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尤其是在心肺復甦術全程持續的情況下。但我認為,額外的等待時間會給孩子的父母帶來不必要的額外痛苦。」
納科達也指出,男童在被發現前,應該已經溺水並停止呼吸10到20分鐘。他引述醫學專家的說法,溺水個案中,最關鍵的是儘早進行心肺復甦與人工呼吸。「遺憾的是,在這起案件中,由於沒有意識到男童已進入泳池,父親開始進行心肺復甦前,已耽擱一段時間。」
他因此呼籲,設有私人泳池的住戶應加強安全措施,例如確保通往泳池的門窗上鎖,或設置圍欄,以防悲劇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