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開車時只要手裡拿著手機,即便沒有實際操作,不久後也可能面臨處罰。
新加坡內政部(MHA)在周二(7月7日)表示:「目前,要判定『駕駛時使用移動通信設備』這一違規行為,需要證明駕駛員在手持設備的同時,操作了該設備的任何通信或其他功能,例如發簡訊或打電話。」
「這意味著該違規行為目前只能通過人工執法,因為警員必須核實駕駛員確實在操作設備。」
周二在議會提出的《道路交通(雜項修正)法案》將取消「證明駕駛員正在使用設備」這一要求。
相反,只要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手中持有移動通信設備,即將被視為違規。
移動通信設備是指手機,或任何設計用於通信或能夠用於通信的無線手持設備或可穿戴設備,這包括平板電腦和智能手錶。
內政部在回復CNA的查詢時表示:「駕駛員持有移動通信設備通常是為了操作或移動該設備。這些活動本可以在行程開始前,或在車輛完全停止時安全地完成。」
「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沒有理由持有手機,因為這會分散注意力並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因此,這將通過法律被定義為違規行為。」
至於智能手錶,除非駕駛員在開車時將其拿在手中(而非按照製造商設計的佩戴方式佩戴),否則點擊智能手錶將不構成違規。
如果該法案獲得通過,交通警察將可以使用攝像頭,或根據公眾提交的照片和視頻來執法。內政部表示,這將大大提高此類違規行為的檢出率。
目前,一張顯示駕駛員拿著手機的照片本身可能不足以證明其違規,因為交通警察還需要證明駕駛員當時正在使用該設備。
內政部強調:「這一變更不會影響使用車載支架固定設備的行為,這不屬於違規。此外,車輛靜止時,駕駛員可以持有設備。」
新加坡曾在2014年修訂《道路交通法》,規定駕駛時持有並使用任何類型的移動通信設備均屬違規。該法律不僅禁止打電話或發簡訊,還擴展到禁止上網、瀏覽社交媒體平台和下載資料。
內政部長尚穆加姆(K Shanmugam)在今年3月的一份議會書面答覆中表示,2021年至2025年期間,平均每年約有2800名駕駛員因駕駛時使用移動通信設備而被傳喚。
他補充道:「即使駕駛員在開車時使用固定在支架上的設備,根據具體情況,仍可能被判定為『未盡謹慎注意或合理考慮而駕駛』,或『魯莽/危險駕駛』。」
根據現行法律,如果駕駛員在車輛行駛時持有移動通信設備並使用其任何通信或其他功能,即構成違規,無需證明造成了實際損害。
初犯者最高可被處以1,000新加坡元(約770美元)的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累犯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新加坡元,監禁最高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此外,該違規行為還將導致扣除12分,輕型車輛的罰金為400新加坡元,重型車輛為500新加坡元。
如果在學校區域、銀髮族區域(Silver Zones)或友好街道(Friendly Zones Streets)違規,將額外扣除2分,並增加100新加坡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