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政府四個與冠病有關津貼計劃 審計署發現需改進之處

審計署對政府四個與冠病有關的津貼計劃進行審計,發現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包括在其中一個計劃的部分決策過程,評估者和審批者之間沒有區隔開來。
審計署在上財政年度的審計長報告中,對2020年1月1日到去年6月30日總額316億9千萬元的四個冠病津貼計劃進行審計。這些計劃包括僱傭補貼計劃、租金減免框架下的現金補助計劃、租金援助計劃、和重新探索新加坡消費券計劃。
審計署說,整體來說,負責津貼計劃的財政部、國內稅務局和旅遊局在制定計劃時都經過深思熟慮,而且在審批、發放、監督和評估以及終止津貼等不同階段,都有實施關鍵流程和管控,同時落實良好的管理措施。
不過,審計署也提出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包括在說明政府有權收回錯誤發放津貼的條款和條件方面有延誤;發放津貼後的程序有不足之處,例如:對收回津貼的監督不足、對沒有提交所需文件者缺乏後續跟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