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叔翻閱報章,見破產通知的啟事上印有破產者的身份證號碼,他竟抄下來並前往免費分發口罩的販賣機前,輸入七名破產人士的身份證號碼去冒領口罩。他最終被判坐牢五周又五天。
現年51歲的無業漢餘光吉(譯音)前日(9月30日)承認在不經允許的情況下,抄下他人的身份證號碼和欺騙當局冒領口罩的罪行,另外牴觸的一項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淡馬錫基金會於去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第三次展開全國範圍的口罩分發活動,國人可在販賣機輸入身份證號碼或是掃描身份證,就能認領免費口罩。去年12月8日,有受害人(38歲)因領不到他的免費口罩而報警。
調查揭露,被告在去年12月3日翻閱《海峽時報》時,發現破產通知的啟事中,列出許多破產人士的姓名及完整的身份證號碼。被告萌生歪念,打算抄下身份證號碼到販賣機冒領免費口罩。
根據義順民眾俱樂部內電眼所拍下的畫面顯示,被告於去年12月5日晚上7時05分,到該處擺放的販賣機,輸入所抄下的七個身份證號碼,冒領那七人的免費口罩。警方找上被告時,從他家中搜出共20個口罩。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說,被告索取的身份證號碼是印在報章上的公開資料,且全程配合當局調查。這是被告第一次觸犯法律,他經濟狀況不佳,年邁的父母也靠他一人照顧,懇求法官輕判。法官最終判他坐牢五周又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