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周二(12日)就《職場公平法案》提出一讀。人力部未來可向出現歧視行為的僱主發出糾正指令。
在這項法案下,企業不得基於受僱者的年齡、國籍、性別,種族、宗教和殘障等特徵,聘請和評估員工表現。
法案也要求企業制定糾紛解決機制,以對員工的申訴展開調查。法案在處理職場歧視時,主要是協助僱主先糾正,而不是馬上開罰。
全國職工總會助理秘書長鄭德源告訴新傳媒新聞,職總支持這項法案。
「這個新的法案要是推出過後,能創造更精進的工作場所,呼籲僱主們和人事部門的專業人員,防止工作場所的歧視現象。」
國會周二(12日)就《職場公平法案》提出一讀。人力部未來可向出現歧視行為的僱主發出糾正指令。
在這項法案下,企業不得基於受僱者的年齡、國籍、性別,種族、宗教和殘障等特徵,聘請和評估員工表現。
法案也要求企業制定糾紛解決機制,以對員工的申訴展開調查。法案在處理職場歧視時,主要是協助僱主先糾正,而不是馬上開罰。
全國職工總會助理秘書長鄭德源告訴新傳媒新聞,職總支持這項法案。
「這個新的法案要是推出過後,能創造更精進的工作場所,呼籲僱主們和人事部門的專業人員,防止工作場所的歧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