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NGAPORE:據《新明日報》2月19日(周四)報道,在農曆新年首兩日,有公眾在武吉士一帶見到一群身穿僧袍的男子。
報道稱,這群男子在武吉士的滑鐵盧街(Waterloo Street)乞討金錢,卻表示不需要食物,引起公眾注意後警方到場處理。
報道指出,這群男子相信並非本地人,而是來自其他國家。另據稱,2月17日曾有一群本地人與這些「和尚」發生衝突,警方到場後要求他們散去。
一名關注此事的讀者向《新明日報》舉報,稱見到兩名「和尚」在街頭化緣,但並非討取食物。記者到場後嘗試採訪其中一名手持化緣袋的男子。
當記者開始提問,並準備拍照時,該男子見狀匆忙逃離現場。
在離開前,他僅表示自己是上周才抵達新加坡,暫住在酒店,但未透露所屬宗教團體,也未說明是否僅為募款而來。
根據新加坡《1989年貧民法令》,乞討屬違法行為,尤其若造成公眾滋擾或不滿。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3,000新元、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外籍乞討者,通常會被遣返回國。
不過,本地一名義工陳先生向《新明日報》表示,農曆新年期間有人募捐並不罕見。他指出,自己曾多次見到身穿僧袍的男子坐在路邊長椅上,向路人募款。
他推測這些人可能來自泰國,並稱他們每年都會前來碰運氣,即使近年警方加強巡邏也照來不誤。
新加坡佛教聯合會會長也向該報表示,一般寺廟不會派和尚外出向公眾募款。
若有僧人經濟有困難,應透過慈善組織尋求援助,而非上街乞討。
他也提醒公眾,應謹慎對待那些自稱是和尚並募款的人士。/TISG
另見:新加坡人憂心街頭「外籍乞丐」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