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三讀通過公用事業修正案 規定回收水要求和徵稅

國會三讀通過公用事業修正案,規定用水量大的工業項目和領域須達到回收水的要求,並向大規模的私人供水商徵稅。
從明年1月起,每年用水量達至少6萬立方米的晶圓製造、電子和生物醫藥領域新項目需要達到公用事業定下的回收水標準。擴建現有廠房的項目也需要符合這項要求。
另外,政府將向大型私人供水商徵收污水處理稅和耗水稅。污水處理稅適用於那些設有私人海水淡化設施的供水商,和備有至少350立方米儲雨箱的業者。
當局也會向售賣淡化海水的私人業者徵收耗水稅。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針對修正案提出二讀時說,他們將分階段徵稅。
許寶琨說,當局計劃從2025年初開始徵收50%的稅,並在隔年徵收全額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