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監管公司提議修訂條例 方便掛牌公司進行重組

為了減輕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在司法管理下所面臨的監管負擔,新交所監管公司提議修訂條例,方便掛牌公司在《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下進行重組。公眾可以從即日起到下個月22日,對有關建議提出意見。
新交所監管公司的建議包括,為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提供指導,以便知道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讓公司的掛牌證券繼續或恢復交易。
此外,當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接到法院監督的債務延期償付令時,必須立即發布有關消息,
同時不必公布季度業績報告。監管公司也建議,掛牌公司不必尋求股東的批准,就能在進行司法管理時,展開重大的脫售行動。監管公司表示,新條例將補充我國的破產法,協助我國成為區域的重組中心。
新交所監管公司首席執行長陳文仁說:「我們相信這個改變將簡化重組的程序並鼓勵白衣騎士救援和恢復交易,從而為債權人和股東帶來更好的結果。」
自2008年暴發全球金融風暴以來,全球違約的企業數量已經達到峰值,而亞太區的破產和重組個案正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