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8日凌晨約6點,警方接到通報,稱一名女子坐在巴西班讓公園某高塔頂端的圍欄上。
接報後,警方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然而,警員抵達現場後並未發現有人在塔上。在周邊展開搜查時,警員注意到附近一座小屋內有一名男子。當警員上前盤查時,該男子突然啟動一個自製裝置,向警員噴射火焰。警員隨即拔槍,命令其停止並放下裝置。然而,該男子拒不聽從多次警告,仍持裝置繼續逼近警員。由於警員生命安全面臨即時威脅,一名30歲的警員遂開槍射擊。該男子中槍倒地,隨即被警員當場逮捕。警員在現場搜查時,發現其身旁藏有一把刀具。該男子左前臂及腹部受穿刺傷,逮捕警員立即為其進行急救,直至民防部隊(SCDF)抵達。該男子隨後清醒被送往醫院,目前正接受手術治療。另有一名24歲的警員在事件中受擦傷,已在現場接受治療。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極有可能就是此次通報的報案人。他涉嫌故意謊報有人坐在高塔上,意圖誘騙警員到場以實施傷害。此次並非其首次涉及刑事案件,他此前因涉嫌故意造成嚴重傷害及蓄意滋擾,未出庭應訊,現仍有未執行的逮捕令。該男子過去亦曾多次涉及傷人及破壞財物等罪案。
警方在現場起獲一個功能類似火焰噴射器的自製裝置及一把刀具,已作為證物扣押。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該名42歲男子將被控以《刑法典》第307條的「企圖謀殺罪」。根據該條款,若行為導致他人受傷,罪成者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及鞭刑,或最高2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或鞭刑,或數罪併罰。
新加坡警察部隊淡濱警區指揮官、助理警察總監黃志偉表示:「這顯然是一起針對我方警員的蓄意襲擊。初步調查顯示,極有可能是有人蓄意謊報以誘騙警員到場實施傷害。我方警員在事件中果斷應對,完全依照現場情況及專業訓練作出反應。我為他們的勇氣與堅韌感到自豪。面對威脅,警方立場堅定,必將保護公眾與警員安全,履行維護新加坡安全與治安的職責。」
警察部隊公共事務部門
2024年11月8日 下午7時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