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齡的新加坡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必須完成兩年的國民服役。(國防部提供)
作者 許耀泉
新加坡人愛投訴,新加坡網民更愛投訴新加坡。
「每所學校都是好學校」這句話在網上已經被人調侃無數遍,更廣為人知的一句是新加坡政府「給你一隻雞腿,會跟你要回整隻雞!」
可是,有人似乎持有不同的看法: 不僅認為當上新加坡公民是「最佳選項」,還願意為了讓身在國外的太太和孩子日後能取得新加坡公民權,而吃上六個月的牢飯。
自小在香港居住 逃役逾十年
這人是29歲的劉俊升(音譯),他由於出國准證(exit permit)在2010年到期後沒有回到新加坡履行國民服役義務,在4月28日被判坐牢6個月。
劉俊升之所以成為「逃兵」,還有一段歷史,概括如下:
1997年:劉俊升的香港籍父親和新加坡籍母親離婚,當年3歲的劉俊升隨父親到香港。
2009年:劉俊升母親以他在外國求學為由,為他向中央人力局申請延期服役。
2010年:劉母提醒他需要回新服役,但他想繼續跟父親在香港生活,因此沒有理會。
2011年:劉母在2011年再次為他申請延期服役,卻因為沒有呈交所需的相關資料而被拒。同年,劉俊升停止與母親聯繫。
2020年:劉俊升通過臉書再次與母親聯繫,他已結婚生子,原本在香港開的修車公司不敵冠病疫情而倒閉。這時,他也有了帶妻兒到新加坡定居的念頭。
2021年2月:劉俊升回新服役。

為了讓家人能獲取新加坡公民權,劉俊升(音譯)決定回國自首並服役。(聯合早報)
劉俊升最終回國自首,完成國民服役,是典型浪子回頭金不換的故事嗎?主控官用另外六個字形容:
戰術性(tactical)的一著。
主控官認為,劉俊升自首,是出自個人利益考量,不是真心悔過。
調查顯示,劉俊升雖然知道回國必須服役兩年,還得被監禁和罰款,和妻子討論後,還是決定回新,因為當新加坡公民對他們來說是最佳選項。
他還說自己「準備面對後果,以便日後能在新加坡和家人定居。」
劉俊升認罪並自首,本可成為法官予以輕判的因素,但主控官基於上述理由,要求法官在權衡判決時,減輕這兩個因素的權重。
劉俊升是三司庭在2017年設立懲罰逃役者的新判刑框架後,第22名被判坐牢的逃役者。
國防部:男性公民與永久居民有義務完成國民服役

接受基本軍訓的新兵。(海峽時報)
國防部在早前發表的媒體聲明中也指出,男性公民與永久居民有義務完成國民服役:
「若允許身在國外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逃役,或選擇在某個時候服役,對絕大部分忠實服役的國民服役人員不公平,也會削弱國民服役制度。」
別說對國民服役人員不公平,如果大家都只把國民服役當成人生大計的一著棋子,想保住公民權才乖乖服役,不想服役就索性移民,新加坡還有什麼國防可言?
到時,愛投訴新加坡的國人恐怕就沒有吐槽對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