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命令兩名孩子的父親不得影響孩子對新冠疫苗安全性的看法。
根據 CNA 周三(5 月 4 日)消息稱,一對夫妻辦理離婚期間,丈夫竟要求法院禁止妻子在未經他的同意下讓兩個女兒接種疫苗,結果反被法院下令不得影響女兒對於疫苗的看法。

據了解,兩個女兒分別7歲和13歲,是印度公民,持學生證在新加坡。在妻子向男子提供離婚文件後,男子單方面取消了女兒們的學生證。
法官指出,這名男子本身患有健康問題,衡量利弊之後決定不打冠病疫苗,但他自稱不反對疫苗,兩個女兒在印度也有接種所有強制性的兒童疫苗。
法官表示可以理解這名父親對於接種疫苗的顧慮,但這與兩個女兒無關,因為她們沒有健康狀況。法官也指出,接種疫苗是為了她們好。
男子指稱,妻子「自私」地想要讓女兒接種疫苗,是為了「逼」他申請准證,讓女兒繼續在新加坡生活。
這位父親此前曾表示,由於女兒未接種疫苗,她們不被允許進入商場或參加娛樂活動,這降低了她們在新加坡的生活質量。
法官也採納了孩子母親的證詞,認同他們大女兒對於疫苗的看法似乎受到「顯著影響」,因此同意下令禁止男子過分影響女兒對於疫苗的看法。
法官下令,男子不得直接或間接告訴孩子或向她們暗示說疫苗未經試驗、不安全、不有效或特別有風險;不得讓他人直接或間接地跟兩個女兒進行這樣的討論或是提出這樣的暗示;也不得給孩子看任何質疑疫苗安全性與有效性的電影、社交媒體頁面、網站、文學等資料,或讓他人這麼做。
來源:channelnewsasia、8wor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