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訊)婦女申訴,請承包商裝修排屋,前後支付了28萬元,因不滿對方沒按照要求施工,想要終止合作,竟被追討逾18萬元款項。承包商解釋,一切按計劃施工,收費透明,每項工程皆有據可查。
《新明日報》報導,住在勿洛路一帶的林女士(53歲,家庭主婦)受訪時告訴記者,她於2013年購入目前所居住的排屋,後來陸續有漏水等問題,因此一直有意翻新。
「如今孩子長大,我手頭較為寬裕,加上想長久居住,我就決定動工。去年,我請承包商裝修房子,豈料施工效果讓人大失所望。」
林女士透露,她通過介紹找到一家承包商,敲定以62萬多的價格進行翻新。

逾18萬元裝修款是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的爭議點。(受訪者提供)
她透露,自己素來節儉,動工前就交代承包商保留一些物件,例如冷氣機和風扇等。不過,她指施工團隊損壞了冷氣壓縮機等。
「我也對一些收費項目不滿,認為定價過高。」
諸多不滿之餘,林女士認為承包商態度欠佳,因此決定終止合作。
今年1月15日,林女士與承包商見面,要求對方停止施工,並清算尾款。「沒想到對方繼續弄好屋頂,還向我追討逾18萬元的施工款,讓我難以接受。」
林女士申訴,此前已付了28萬餘元,針對上述「尾款」有諸多疑點,所以拒絕支付。
「我也請來質檢員,查清施工的項目。我覺得很多東西也沒做,房子搞成這樣,我怎麼可能付錢。」
不願透露姓名的承包商受訪時解釋,裝修計劃在施工前就已敲定,所有價格透明化,並在屋主簽字後才開始動工。
針對損壞屋主要保留的物品,承包商指出,部分物件已相當老舊,而且屋主也簽下了購買新冷氣機的單子。至於繼續施工的指責,承包商則否認此事,並出示聊天記錄,指屋頂的驗收日期是1月13日。
承包商強調,他可以解釋每一項收費,並提供單據和驗收照片,也可帶屋主到工地一一解釋。
「她有不同意的地方,大家可以坐下來好好談,不然怎麼解決問題。」
由於無法達成共識,雙方逐漸鬧僵,裝修工程數個月來也一直處於停工狀態。

林女士對於施工效果感到不滿。
婦女:3月份約見承包商沒出現
承包商:施工負責人和律師皆在場
林女士指,對施工效果和承包商的態度都很不滿,所以不願意繼續交涉。她說,原本曾約3月份見面,但承包商並沒出現,讓她覺得對方不重視。「我對他們很失望,沒有必要談下去了。」
對此,承包商解釋,雙方見面時,雖然他沒出席,但施工負責人和公司代表律師皆在場。
他也說,雙方可以坐下來商量如何解決問題,但屋主卻不願見面,才導致如今僵持的局面。
欲換承包商完成裝修
林女士說,排屋是一家人長久居住的地方,耗費積蓄購買,也費盡心思打理。如今的局面讓她心力交瘁,幾乎每天都睡不好。
「原本是想給年輕公司一個機會,結果我所託非人,我真的很難過。」
當問及後續事宜,林女士表示,已聯繫最初購買房子時所請的承包商,將會委託對方完成接下來的裝修,但必須先處理好與當前承包商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