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提呈交通領域(關鍵企業)法案 加強我國交通與運輸服務韌性

為加強我國交通及運輸服務的韌性,交通部提呈交通領域(關鍵企業)法案,在國會進行一讀,擬議立法收緊對關鍵交通業者的管制。
交通部發表文告表示,海陸空運輸領域是我國經濟的重要支柱,冠病疫情更凸顯了我國作為空中和海上樞紐的重要性。同時,許多國人的日常通勤,也依賴安全可靠的公共運輸系統。
有鑒於此,法案將通過修訂現行的四項法令,加強當局對海、陸、空交通企業的管制。這四條法令是:巴士服務業法令(Bus Services Industry Act 2015)、民航局法令(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 2009)、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法令(Maritime and Por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 1996),以及快捷交通系統法令(Rapid Transit Systems Act 1995)。
根據法案,指定關鍵交通業者在收購或出售業務時必須通知及獲得當局批准。這些公司在委任執行長和董事會主席方面也必須獲得當局批准。持照經營的指定營運企業要委任董事會董事也須先獲得批准。
此外,當關鍵服務可能受到影響時,業者也必須通知相關單位,由單位發出指引。在業者無法繼續安全及有效地提供服務時,部長也能發出特別行政令,確保這些關鍵服務繼續運作。
違反規定的公司將可能接到當局發出的指令,進行人事調動等。
業者可以對當局的決定提出上訴。